城市更新应留住城市记忆
日期:2021-12-02
来源:江西日报

  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让人们记得住历史、留得住乡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城市是一种伴随人类社会发展不断演变的生命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时至今日,我国城市发展已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更新不同于旧城改造,更不等同于主要解决增量需求问题的房地产开发,而是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当前,一些城市沿用粗放的开发建设方式,老城区越建越高、越来越密,增加了城市资源环境承载的负担;一些城市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割裂了城市历史文脉,切断了居民的乡愁记忆;还有部分城市短时间、大规模拆除城中村等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十四五”时期,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亟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更新之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人文等效益融合共赢。

  当前,各地进入城市更新的快速发展期,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的共识逐步形成,但各方对于“什么是大拆大建”“如何判定大拆大建行为”的认识还不清晰。通知清晰界定了城市更新的边界和底线,既有定性要求,又有定量标准。比如,从存量建筑保留、区域整体承载力、居民安置到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丰富了防止大拆大建的内涵;还提到了4项定量指标,包含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拆建比不应大于2,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等内容,为相关监管提供了更为清晰、严格的量化指标。这就为城市更新明确了底线要求,为防止重走粗放开发建设老路提供了有力支撑。

  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的关键。城市更新不仅是物质空间的更新,还包括传承历史文化等精神层面的内容,应当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一方面,要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注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让人们记得住历史、留得住乡愁。另一方面,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面向未来,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就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罗建华)

责任编辑:梁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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