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男,汉族,1982年2月生,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曹庄村在浙江宁波务工农民工。李红做好人不图名利,低调行事,长期义务献血、助人为乐,先后被评为“阜阳好人”、“宁波好人”、宁波“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6年1月入选“中国好人榜”。
2013年5月9日,李红途经奉化江琴桥发现有人落水,他丝毫没有犹豫,跳进江中拼尽全力挽救了比他胖,比他高的落水者的生命,不图名利的他又将拿到的3000元的见义勇为奖金捐给了四川雅安灾区。二年后,李红在左手摔骨折后,又狂追百米帮助陌生女子擒获抢包贼。从不顾个人生死跳江救人后默默离开,到不管自己负伤的伤痛徒手擒获“抢包贼”帮陌生女子抢回手包,最后自己却因追赶过程中受伤住院手术。李红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伤痛而后悔所做的好事,他用最初的真心将正能量传遍大江南北,将阜阳人的热心肠传递到千里之外。
他的事迹在当地引起广泛反响,李红不仅为家乡、为安徽争了光,更为树立安徽人的对外良好形象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