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恒球,男,现年76岁,淮安区漕运镇泾河村村民。年轻时靠着“淮书说唱”谋生,38岁那年他在说书转场途中偶遇警察押送少年犯,从此认定一根筋,矢志走上普法路。荣获“中国好人”、全国优秀志愿者、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江苏省第四届道德模范提名奖、江苏省“最美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30几年来,他行程万里,足迹遍及扬州、盐城、淮安、宿迁、南京等15个县市区,前后进行了8000多场义务普法宣传,受教育学生达30万人次,自编自演的法制故事达60多万字。他还与不少后进孩子结成对子,时不时进行关心督教。
“不怕苦不怕累,不图名不图利,只为青少年不犯罪。”潘恒球表示,只要自己活着一天,就要继续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