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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
发表时间:2018-11-29来源:中国文明网

  组织名称: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4日

  注册志愿者人数:35人

  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时数:18060

  人均开展志愿服务时数:516

  经常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纠纷调解、生态环保法治宣传等

  主要事迹: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由贵州省司法厅、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7月24日联合下文成立,共35名律师,覆盖全省各市州。服务团定位于专业志愿服务,致力于发挥律师特长、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服务团律师采取自愿报名,省律协审查,司法厅、环保厅共同审核后确定。服务团制定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黔司通〔2014〕45号),对成员条件、聘期、工作方式、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奖惩制度及权利义务等进行规定,建立监督机制,明确服务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形成工作汇报制度,将运行情况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及时向司法厅、环保厅汇报。服务团律师接受NGO、政府部门或企业委托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接受法院委托调解生态环境纠纷;接受政府部门邀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定、就政策实施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等。2016年12月8日,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现任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对项目批示“省司法厅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组织律师服务团积极、主动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望再接再励,继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团的亮点及成效主要如下:

  1、系全国首个专门为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环保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5月因此授予贵州省司法厅“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案例”奖项。

  2、2017年1月主持完成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创先例。

  3、2017年5月发起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专业的生态环保调解委员会——贵阳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2018年5月又在清镇发起设立第二个生态环保调解委员会。

  4、代理1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2件省政府提起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占比同期全国环境公益诉讼较大,践行律师社会使命和社会担当。

  5、参与8部地方环境资源法规的起草或立法后评估,推动科学立法。

  6、调解法院委托的生态环境纠纷35件,践行“枫桥经验”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7、长期免费担任环保NGO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深入NGO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促进公众参与。

  8、担任贵州省民间河长义务监督员和贵阳市级“民间河长”,参与贵阳市全民江河保护活动、黔金丝猴保护公益圈等公益活动,践行公众参与。

  9、长期坚持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包括广播电视台、高校、企业、工业园区、社区等,其中6次参加广播电视台的环保法治现场直播节目,到高校、企业、社区宣讲环保法10余次,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10、先后11次为贵州环监系统工作人员讲授环境法律实务,并担任环境保护部门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11、主持或参加课题研究22项,撰写案例总结和学术论文30余篇,发表于《中国律师》、《人民司法》等期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荣获各种奖项6项,将法律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拓展生态文明法律服务能力。

  12、当选贵州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贵州省青年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咨询专家委员,积极开展环境公益法律理论探索。

  13、律师环境公益法律服务得到社会广泛认同,收到群众赠予“律师调解创新、维护百姓利益”锦旗。

  14、服务团工作受到全国及地方媒体的广泛关注,法制日报、贵州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法制生活网、中国律师网、贵州电视台等各大媒体和新兴自媒体予以关注并作了相应报道。

  服务团产生了积极作用,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扩大了律师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方面的影响,提升了律师在社会上的整体形象,创新了律师专业化服务的模式。

组建调解委员会,参与清镇生态环境社会治理试点

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推荐单位:贵州省文明办

责任编辑:王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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