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修保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55年11月
政治面貌:民进会员
所在志愿服务组织: 吉林市道德模范志愿服务协会
主要服务项目: 法律援助、扶危济困、关爱他人
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1997年
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 10000小时
主要事迹:
修保,男,1955年11月出生,汉族,民进会员,大学学历,198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吉林市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服务中心主任,兼职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中共吉林市委党政廉政纪律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市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曾任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1997年,修保创办了“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在建所之初他和事务所的律师们就制定了两条与众不同的规定:一是不收来访民众的咨询费,二是以保护平民百姓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二十多年来,修保义务帮助破产职工、弱势群体维权达200余件,代理类似纠纷400余件,为3万余名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共讨回近2亿元的赔偿(补偿)款和社保退休金,纠正冤假错案几十起,使13位蒙冤入狱的百姓得到无罪释放。修保还十分热衷公益及慈善事业,捐赠的各种款物累计达百万余元。2002年修保个人出资3万元设立了吉林省第一个“农村妇女维权基金”,帮助弱势妇女维权;2009年5月,出资2万元购买了几十台电脑和上百本图书,在吉林省创建了第一个“留守儿童之家”,长年资助帮扶困难学生。2007年,在义务代理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农贸市场129家业户与某保险公司的合同纠纷中,修保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律师楼为这些素不相识的人做了先予执行担保,并先予执行回了100万元重建款。2011年,在化解吉林市青岛副食商场136名职工9年群访案中,修保又把自己新买的轿车给职工们办理了诉讼保全抵押担保。职工们对一审判决不服,修保领着他们到省高院上诉,还自掏腰包拿出7300元钱为这些下岗工人们交了上诉费。2003年,修保无偿为68名艾滋病感染者提供法律援助,帮他们为生命索赔。在一年多时间里,修保多次走进艾滋病农民的家里,与他们握手、坐在患病农家的炕上一起吃饭,当得知有的患病农民没钱给孩子交学费时,他还拿出2400元钱,为6个孩子交了学费。自2003年当选吉林省人大代表以来,修保坚持走进社区、农村调研了解民情,他当代表的17年当中,提出涉及民生和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116件,正式列为省人大议案的两件。作为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为了践行维护社会稳定的律师职责,协助党委和政府及司法机关化解上访难题,2011年4月,修保个人出资26万元在吉林市创办了全国第一家专为上访民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民间公益组织——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02件,结案518件,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件,同信访人签订息访服务、代理协议260件,息访人数达5000余人,通过无偿服务为信访人免除律师代理费近贰百万元。其中,如辽源市李桂荣信访案、榆树市赵云侠信访案等一些困扰政法机关多年的涉法涉诉信访“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有效化解。2012年8月,成立道德模范协会,多次进行扶危济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修保先后两次荣获“全国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十佳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民进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优秀律师”等称号。2011年被推选为感动中国候选人。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全国三十多家媒体对其事迹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还以“状王修保”为题和“正义的力量:破解信访难题”对其进行了专题报道。2018年2月,修保领导的吉林市道德模范协会被评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推荐单位:吉林省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