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春泉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63年2月26日
政治面貌: 群众
所在志愿服务组织:清泉爱心团队
主要服务项目:助学、扶贫、敬老、环境、文明交通等
何时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005年
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 700小时
主要事迹:
刘春泉曾说:“在助人为乐的过程中,我越发品味到了人生的快乐与价值,公益的路很长,但是我的爱心比路更长。”
刘春泉,1963年出生,清原满族自治县敖家堡乡敖家堡村农民。两岁时,他便失去了母亲,充满酸涩的成长经历,筑就了刘春泉坚强、善良、热情、感恩的情怀。富了之后的刘春泉十几年如一日,出资10多万元无偿帮助多户贫困家庭和刑满释放人员建房;2012年,刘春泉出资5万多元,在敖家堡小学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购置了电脑、图书、各种棋类等物品。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或是开学季,刘春泉都要给县内多所学校的几十名贫困学生送去慰问品,多年来,他帮助了多少学生,连他自己都记不住。特大水灾后他帮助家乡修路、修复耕地,为受灾户捐款捐物;10多次偶然的机会他见义勇为,搭救多名当事人的生命;2008年,他组织成立了“清泉学雷锋爱心团队”。十几年来,他为家乡捐赠物资、资金达60多万元。2011年6月份,刘春泉被评为“抚顺市十大慈善好人”、2012年8月、9月分别获得抚顺市2011年度“百姓雷锋”和清原满族自治县第二届 “四德模范人物”荣誉称号。“清泉爱心团队”也被评为2014年度抚顺市“百姓雷锋优秀团队”、2016年抚顺市学雷锋典型联合会优秀分会。
他组建的团队队伍由小变大,由3个人壮大到上百人,由敖家堡乡遍布全清原县,志愿者来自全县各个行业,共开展大型爱心学雷锋志愿活动50多次,中小型活动不计其数。累计为救助特困群众、救治患病学生、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慰问老兵、慰问环卫工、灾后农田水利、道路、民房等基础设施恢复等,折合人民币近130多万元,还协调外地爱心团队为“8.16”重灾区捐款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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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辽宁省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