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研会,各全国性行业(系统)政研会:
经中央宣传部、中国政研会领导批准,2023年我们拟继续组织开展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实践取得的优秀成果,发挥交流借鉴、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实起来强起来。
二、参评案例范围
1.案例主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各行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的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优秀案例。
2.案例类别。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网络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优秀案例。
3.案例内容。优秀案例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优秀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等;工作启示,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启示。
三、参评案例条件
1.申报案例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展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
2.申报案例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申报案例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4.申报案例须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不属于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或内容不宜公开的案例,不在报送范围内。
四、参评案例申报
1. 4月10日前,申报单位填写《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报所属地方或行业(系统)政研会审核。(“优秀案例申报表”请登录“中国文明网—思想政治工作专栏”或“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微信公众号下载)。
2.各地方、各行业(系统)政研会审核后同意推荐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提交。
3.各地方、各行业(系统)政研会推荐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副省级城市政研会可单独推荐2个,交所属省政研会统一报送。
4.以各地方、各行业(系统)政研会为单位组织报送。不受理未经政研会组织渠道报送的材料。
五、有关工作要求
1. 各地方、各行业(系统)政研会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推荐,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2. 各地方、各行业(系统)政研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关意识,根据报送条件和报送程序,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3. 每个案例篇幅在5000字以内,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图片3张。图片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做好图片说明。
联 系 人:刘海燕 郑言午
联系电话:010-6606630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0号东段203室
电子邮箱:zyhyjb@126.com
中国政研会秘书处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