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为抓手,大力培树道德典型,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社会风尚,打响“在宁波,看见文明中国”城市品牌。目前,全市有“时代楷模”1例,全国道德模范5例、提名奖12例,“中国好人”114例,省级道德模范22例,“浙江好人”309例。
讲好道德典型故事,激发社会正能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学习,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的要求。全市注重发挥道德典型教育人、鼓舞人的作用,深化学习宣传活动,激发人们的道德意愿、道德责任。一是多角度挖掘“精神富矿”。组织市、区两级文明办系统、条线部门、基层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召开推介会、座谈会,多角度挖掘道德典型先进事迹,发现身边有血有肉、接地气、有灵气、有高度、有温度的道德典型。二是立体式展现“鲜活事迹”。“声、屏、报、网、微、端”六位一体,做到道德典型月有策划、周有重点、日有报道。对身边的典型组织创作报告文学《万家灯火》《时代点灯人》、电视剧《春天里的人们》、电影《甬城之爱》等作品,让典型成为群众眼中的“明星”。三是面对面开展“互动活动”。邀请典型走进网络直播间、电视访谈,与网民互动交流。组建8090个道德典型宣讲团,目前已开展“五进”宣讲135场。
加大道德典型礼遇,提升社会尊崇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全社会要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要求。制定实施《道德模范礼遇管理办法》,树立“以德为先”文明风向标,让“德者有得、好人好报”行稳致远。一是设立礼遇基金。统筹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力量成立23项好人基金,募集资金1400万元,帮助道德典型开展支教、扶贫、助残等活动,推出住房、就业、养老、维权、医疗保险等帮扶政策。二是拓展礼遇渠道。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积极为宁波发展建言献策。向企业、行业和社会组织拓展礼遇渠道,推出地铁“道德荣誉卡”、就医“绿色通道”、商场优惠等礼遇。今年在鄞州区推出“善改居”计划,已为5位道德典型改善居所。三是丰富礼遇内容。每季度开展“身边好人”发布活动,走红地毯、送鲜花、赠送道德传家宝。组织观看音乐会、红色电影,参观浙江书展、文博会等重大文体展会。组织疗养休养,购买“甬宁保”保险,让典型得到尊崇礼遇。
注重道德典型引领,画好社会同心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继续发挥榜样作用,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带动更多身边人向上向善”的要求。全市通过搭建载体、拓展平台,让道德典型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一是用典型校准道德准心。建立37个道德典型工作室,每年开展500余场道德实践活动、打造12条道德模范示范展示街,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受教育、受感染。让道德典型参加社区治理、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为群众树立道德标杆。二是用典型引领文明新风。组织“文明有礼我示范”“共创文明典范城,我带头你参与”等主题活动,让典型化身代言人、引路人和示范者。三是用典型凝聚奋进力量。组织典型走进党史学习教育、“五问五破、五比五先”等作风建设动员会、报告会,传精神、传思想、传作风,鼓舞党员干部激发勇担当、作示范的激情和动力。(邓晓东 作者系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