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欣,男,蒙古族,1971年4月生,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多年来,庞欣无条件帮助孤寡老人,化名“一名警察”资助困难儿童学习,用点滴小事默默服务于身边的困难群众,履行着一名人民警察的责任与使命。庞欣曾获评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
以“儿子”之名照顾孤寡老人
1997年,庞欣在单位附近多次见到一位衣衫破旧、步履蹒跚的大妈。他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后想方设法了解到大妈是聋哑人,丈夫去世多年又无儿无女,靠邻居接济生活。庞欣决定照顾大妈。
夏天,庞欣帮大妈重新粉刷了房子,订做纱窗,送去了生活用品;冬天,他给大妈送棉衣,买冬煤,添置生活用品。平日里一有时间,庞欣也会去看望老人。寒来暑往,庞欣和大妈用别人无法明白的手势交流,感情越来越深。2003年,72岁的大妈在庞欣的陪伴下安详离世。
20多年来,庞欣像对待父母一般先后照料了8名孤寡老人,让他们体会到了人间真情和家庭般的温暖。
以“警察”之名资助孤儿和贫困学生
1999年底,庞欣从电视播出的专题片中得知,鄯善县东巴扎回族乡有一个家庭,父母先后去世,留下两个不满10岁的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因为经济困难,孩子面临辍学。庞欣心里很难过,和妻子商量后,决定每月省出几百元帮助两个孩子继续上学。
于是,学校很快收到两张“一名警察”寄来的汇款单,之后每个月汇款单都如期而至,孩子的老师和亲属都很想知道“一名警察”到底是哪位好心人,辗转多地后终于在当地邮政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庞欣。
被认出后,庞欣还是继续资助着孩子们。其间他得知孩子的爷爷因交通事故左腿受伤,奶奶有严重哮喘,照顾家庭十分吃力。此后,庞欣不再匿名,而是经常出现在这个家庭,干家务、辅导孩子学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庞欣为这个风雨飘摇的小家撑起了一片蓝天。
庞欣当过交警、警务督察、派出所民警,在每个岗位上,他都尽全力资助困难家庭孩子上学。这些年,庞欣共资助了24名孤儿和贫困生。如今,这些孩子们陆续长大,有的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有了自己的家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以“爱”之名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从警以来,庞欣从自己的收入中总计拿出30余万元资助他人,而他在执行任务中多次受伤,留有后遗症,一直需要治疗,家中还有房贷和欠款。即使如此,他还多次捐助困难群众、为地震灾区捐款。
2008年5月,庞欣同志以“熟悉的轨道”匿名的形式向四川省汶川县大地震救灾捐款1000元。2009年,青海省玉树县发生特大地震,庞欣同志以匿名形式“一名警察”向地震灾区各捐献救灾款1000元。2020年2月,庞欣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向武汉捐款1万元……
是什么样的精神动力,让庞欣扶贫帮困至今从未停歇?他说:“我是一名警察,帮助困难群众,是责任,也是使命。”(责任编辑:黄舒雅 于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