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在少年审判岗位上经历了9个寒暑,用浓浓大爱给了那些在生命的寒冬里走错了路的孩子们以冬日暖阳般的温暖与温馨。她是詹红荔,“中国好人榜”上榜好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20年来,她审结的未成年犯罪案件487件,涉及1120名“新生少年”。 詹红荔认为,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她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在长期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这套工作法,有效拓展了少年审判的工作平台,提升了工作实效。 失足少年就读难、就业难,不利于他们回归社会。为此,詹红荔努力推动建立少年轻罪前科消灭制度。她积极奔走呼吁,建议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流疏导处理,能行政处罚的,不移送起诉;能附条件不起诉的,不移送审判。让一时失足的孩子,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在每个环节都能得到妥善、及时的处理。 詹红荔常说,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是一个社会群体。身为少年庭的法官,永远要在细节上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她办案的过程总能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双方坦诚相见,没有一件引起矛盾激化。多年来,在詹红荔的努力下,像这样矛盾尖锐而以和解告终的案件有40多起。 在詹红荔眼里,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推动者。 面对越来越低龄化的犯罪现象,家长揪心,老师担心。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远离犯罪,詹红荔主动走出法庭,走进学校,深入社区,融入家庭,创建了一种重在激励、重在引导、重在互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 为了更好与青少年沟通,詹红荔还学习了大量的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知识,开通了“维权热线”、“QQ在线”,为他们释疑解惑。 为了让失足少年尽快回归社会,詹红荔与社会各界联动,创立了一条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新机制,先后帮助315名失足与问题少年重返课堂,为75人找到了工作。 为了孩子的自尊,她从不把回归社会的少年称为少年犯,而是亲切称他们为“新生少年”。她还组建“新生少年队”,经常带领他们开展公益活动,让他们在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中,学会了感恩,体会到责任,看到自身价值。今年,在詹红荔倡导下,延平区设立了“失足少年救助基金”,为无家可归、没有收入来源的少年求学、返乡、学技能提供帮助。(供稿:中国文明网福建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