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5日11时许,永安市大湖镇湖山水库工程石料场发生了一起崩塌事故,在这里打工的大田县屏山村人郭琴英、陈玉花被掩埋在近三米厚的石料堆下面。 当时正在休假的林华元刚好开车路过,看到崩塌现场情况万分危急,立即下车组织正在工地上干活的村民们展开营救,同时向镇里请求派人支援。他迅速找来挖掘机,将崩塌现场的大量表层石料挖开,并用挖掘机挡住石料槽的档板,阻止石料继续崩塌。 这时,上方堆料场还有近百立方米石料随时可能继续崩塌,而救援现场仅仅数平方米,下方是近30米高的悬崖,抢险人员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但是,林华元顾不上这些,仍然组织大家奋力抢救。30分钟后,被埋人员露出身体。由于现场狭窄,使用工具怕伤到被掩埋者,林华元和大家便跪着,忍着膝盖的刺痛,拼命地用手扒石料,十个手指被磨得鲜血直流,但没有人停下来。50分钟后,两位被掩埋者被救出。陈玉花因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郭琴英却不幸遇难。医生说,如果再拖延数分钟,陈玉花也可能窒息而亡。抢险人员撤离现场约5分钟后,石料场再次发生崩塌,近百方石料掩盖了抢险现场。这场及时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事故伤亡。
林华元说“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就要保证家园的平安”。 2006年底林华元到大湖派出所任所长,他牢记职责,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当好排头兵,在此基础上向民警提出了“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出了一支作风硬、素质强的公安队伍。 针对大湖辖区案件高发、治安形势严峻、群体性事件频发、执法环境差、民警人数少(仅6人)的实际情况,18个行政村中有6个村被三明、永安及大湖镇综治委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村,更有瑶田村在市里统一进行村委会换届时间已过一年,仍因种种原因未选出村委会,成为全省倒数第一全国9个村未选出之一的村。永安市委、市政府的许多政策在大湖无法得到正常贯彻,各执法部门受到围攻现象也是寻常事,仅2006年一年该镇就有36批因各种原因分别到省、三明、永安各级上访,发生群众性事件16起以上。 面对这种恶劣环境,林华元同志团结全所民警,提出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订大湖镇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建立了镇政府、派出所、行政村三级预警机制,有效控制了各类矛盾纠纷。并与明溪县胡坊乡、三元区岩前镇建立“三镇边界治安联防工作制度”,解决了边界治安的实际性问题。如2012年6月12日中午,明溪县胡坊镇朱兰村村民拦堵永安启胜矿产品开发公司的车辆闹事。永安大湖所等与明溪胡坊派出所联动,到场向村民宣传法律政策,稳定村民情绪,同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使此事得以妥善解决。创办《大湖警讯》并分发到各个所站、各自然村对群众进行案例教育和友情提示,使大湖镇治安状况有了明显转变,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盗窃、打架、赌博等案件明显减少。
2006年,村民妨害执行公务、殴打执法民警2人致伤、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三年未到案,林华元到任仅24天,就带领民警辗转三明、明溪、大田等地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现已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为两位民警完成了历经两年的维权工作。先后抓获永安“12.1”故意伤害致死案主犯邓传宝和另三名命案逃犯,摧毁了横行乡里的恶势力团伙。 林华元同志在侦破永安市2010年“9.30”专案中,积极寻找线索,敏锐捕捉信息,配合专案组成功摧毁了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以谢忠长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黑恶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其中,林华元本人抓获谢忠长犯罪团伙骨干及成员共11人,通过破获该案查获发生在大湖辖区的刑事案件10余起。在清网行动追逃工作中,林华元同志在所内网上逃犯已100%清网的情况下,他不等不靠,主动出击,积极开展追逃行动。先后抓获逃犯6名,其中抓获三明市公安局督捕涉黑逃犯一名,外省逃犯二名,为永安市公安局的“清网行动”再添新成果。 近六年来,林华元带领一个只有6名民警的派出所共破获刑事案件139起,抓获网上逃犯66人,其他犯罪嫌疑人39人,处理治安案件150多起,处罚违法嫌疑人460人,为群众调解纠纷不胜其数。
林华元积极倡导见义勇为行动,对见义勇为者和举报犯罪线索者给予奖励,定期回访先进分子,树立榜样,鼓励群众与不良社会风气作斗争,帮助有困难群众,调动了辖区群防群治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见义勇为氛围。他的身边形成了一个见义勇为的群体:不怕牺牲从火灾现场协助民警救出6名被困群众的大湖村村民赖美淑同志被评为“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三天三夜与所民警一同围捕故意纵火投毒的在逃逃犯魏长青的魏坊村魏秀梓等5位同志被评为“三明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2007年以来,大湖镇干部群众分别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3批5人,三明市级见义勇为称号7批36人,永安市级见义勇为称号8批39人。在见义勇为人员共同参与下,破获案件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救护遇险被困人员13人。(供稿:三明文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