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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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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执法队长坚守一线 做敢于亮剑善于执法的文物卫士
发表时间:2023-03-23来源: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曹剑,男,1974年1月生,中共党员,浙江省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副队长。从事文物执法工作20年,曹剑始终战斗在执法第一线。曹剑曾荣获“全国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个人”“浙江省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

  周旋在文物违法犯罪中 他有敢于亮剑的胆气

  “文物执法维护的是法律尊严,彰显的是执法正义。守护好文物安全,是每一代文物卫士的职责和使命。”平日里,曹剑给人的印象是文质彬彬,平添了几分书生气。但在文物执法现场,他雷厉风行,表现出的是坚毅、果敢……

  在曹剑看来,首先要敢于执法。他常说:“从事文物执法是一份职责和使命,关键时刻就要敢于亮剑!”2009年发生的一起案件,至今让曹剑记忆犹新。“当时是根据群众举报查处某区级政府所属部门擅自在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案件。”在初始接触时,案件当事人一边以该建设行为系民生实事工程为由,有意变相施压,坚称不能停工;一边罔顾法律,声称已准备好罚款,仍要继续施工。面对压力,作为案件主办人的曹剑没有退缩,一面及时向上级做好汇报取得支持,一面主动与当事人宣传法律要求,经过拉锯式的“谈判”,当事人认识到了违法后果,由衷产生了对文物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最终,执法机构责令当事人按照文物保护法律规定,拆除了违法建设的所谓“民生项目”,恢复了文物周边环境,并依法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是宁波市自主查处的首例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不仅对同类违法行为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也为全市树立了一个执法标杆。

  近些年,在曹剑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宁波形成了文物管理、保护、执法三驾马车良性互动,构建了“预防在先、教育居中、惩戒在后”的工作体系,筑起了文物保护的立体防护网,宁波的文物法人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莫让“小案件” 酿成难以弥补的后果

  曹剑善于从细微工作中捕捉信息、发现案件线索。几年前,宁波某地半个月内连续发生了两起文物建筑大门外石雕柱础被盗的情况。曾经干过多年公安刑侦工作的曹剑,根据作案手法串联分析,敏锐地捕捉到这两起案件背后的信息,大胆提出了可能系犯罪团伙流窜作案的推测。在曹剑的呼吁下,当地文物、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启动调查。一个月后,一个专门盗窃低级别文物建筑石质构件的犯罪团伙落入法网。经查,该团伙采用“小偷小盗”和“偷梁换柱”方式先后流窜作案近20次。最终,8名不法分子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物案件无小事,只有及时行动,才不会发生难以弥补的后果。”多年来,曹剑始终将肩上的职责挂在心头。最近几年,宁波又陆续打掉三个盗窃野外文物构件团伙,多名不法分子被判刑,被盗文物悉数追回。

  “文物执法一目标,就是守护文物安全 ”

  “工作一人好不算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这是曹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作为文物执法的“老大哥”,他一空闲下来,就忙着给年轻人“开小灶”,将文物执法经验传授给年轻队员,“他们多学一些,我们的队伍就更值得大家的信赖。”

  作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特聘师资”和“长三角区域文物专家库成员”,曹剑在文物执法骨干培训班介绍工作经验,总是毫无保留、倾囊相授。

  “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每一处文物的安全。”在他心中,文物安全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必须坚守不放。“文物执法本质上讲,就是保护文物、守护文物安全。”在曹剑身上,基层文物执法者如同暗夜中的繁星,保护着浩瀚的历史文物,守护着悠久深远的中华文化,赓续优秀的中华文明。(责任编辑:周胜武 刘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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