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女,1945年7月生,中共党员,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梅村社区综治中心调解员(原李大姐调解室负责人)。退休后20多年来,李洪志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人缘好等优势,帮助居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3年,长寿区司法局牵头成立了以她名字命名的“李大姐调解室”,10年来,调解室共调解案件1300余起,挽回损失600余万元。李洪志曾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重庆好人”等荣誉。
甘当社会和谐“润滑剂”
1999年,李洪志从原长寿化工厂退休。退休前,她担任长化厂退管办书记兼主任,长期从事居民调解工作。长寿化工厂于2011年全面破产,新的长化公司面临环保搬迁,原长化总厂职工及家属约1.5万余人,在生活、工作上或多或少受到影响。有的分厂部门人员精减,职工下岗失业;有的职工因环保搬迁又不愿离开长寿,面临重新寻找岗位……各种矛盾交织。原长化总厂的各种社会事务工作全面移交给当地政府,新接手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要面对整个家属区、厂区的各种矛盾。就在这时,退休在家的李洪志主动站了出来,带着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凭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一方面帮助职工反映各种合理诉求,一方面运用群众工作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帮职工家属办理社保期间,李洪志牵头义务帮助职工解释政策、开证明、写申请、收资料,花了3个月时间,帮助几百名职工家属办好了社保,解决了实际问题。正因李洪志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困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福利,成为群众信任的“李大姐”。2013年7月,长寿区司法局牵头成立“李大姐调解室”。有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的李洪志,主要负责3000名长化厂退休职工和梅村片区9000名群众的人民调解工作。在20多年的基层工作中,李洪志总结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在日常工作中,她还注重法制宣传和群众的教育工作,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逐年提高。
竭力做好群众“贴心人”
“只有大公路上有路灯,背街小巷黑黢黢的。”梅村社区曾是一个人员复杂、环境落后、矛盾重重的地方,不少群众对自己居住、生活和工作的环境有较大意见。有一段时间,社区背街小巷的照明设备不完善,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甚至有人摔伤。“小事不小。办好小实事,筑牢大民生。”李洪志积极向当地政府、市政部门反映,希望尽快得到解决。不久后,梅村社区的背街小巷亮起来了,清洁卫生状况也大幅改观。在梅村社区,曾有一个商业银行网点撤销,给周边群众办理金融业务带来不便。李洪志听闻后,立马把情况反应给了街道办事处,弄清缘由后与社区干部一起做群众工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新增与关闭,不是政府行为,是市场行为,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各地段的人口数量、产业机构、发展潜力等因素,自行决定。”李洪志耐心解释。随后,李洪志又提出建议,希望政府金融部门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不要“一刀切”,综合网点撤销后,适当增加ATM自动存取款机,方便群众存款、取款、转账、查询等基本需求。最终,她的意见被采纳。
在群众之间的矛盾调解中,李洪志也影响力颇大。2021年12月,在李洪志的调解下,梅村社区一起“埋错坟”的纠纷得以化解。这些只是20多年来李洪志所做好事的千分之一,作为群众诉求的代理、矛盾的调解者,李洪志总是能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为群众争取利益、调解矛盾,赢得群众一致赞誉。
传好为民服务“接力棒”
随着年龄的增长,带出一支踏实肯干的“李大姐”调解队伍,是当务之急。“李大姐通过‘传、帮、带’方式,将调解经验传授给我们。”第二代“李大姐”的带头人江萍在企业破产后做过社区主任、党支部书记,现在是凤城街道专职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江萍有自己的心得,那就是站在群众的立场去倾听、坚持用群众的方法去解决。江萍说,在李大姐身上她学到了经验方法,但更多的是李大姐用实际行动向他们展示了一个基层工作者的责任心,服务群众的意识。
现在,社区党委副书记靳小薇又从江萍手中接过了重任,“李大姐”调解队伍已经发展到“老中青”三代共23人。在李洪志的带领下,调解室成员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预防在小、调解在早、民生为重”的原则,及时、主动、妥善地予以处置,使矛盾纠纷不激化、不上交、不失控。调解室还总结出32字调解心得:晓之以法,促成互谅;换位思考,平衡利益;耐心细致,理清责任;客观公正,居中调解。李洪志和梅村社区干部还一起梳理了“梅村社区热心群众名单”。遇到突发、紧急、重大、疑难案件,让关联群众广泛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置中,该方法对抗小、效果好,尤其在积案、难案的化解上,呈现出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统计,“李大姐”调解室成立10年来,一共调解案件1300余起,挽回损失600余万元,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梅村社区群众亲切地称他们为“和事佬”“明白人”“搁得平”。(责任编辑:高晟寒 蒋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