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
检察官柔肩挑重担 纾解群众困苦绽芳华
敬业奉献
青海
2022年第二季度“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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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黎明,女,藏族,1970年3月生,中共党员,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36载坚守天峻草原,黎明用无悔付出和为民担当给青海检察事业作出了最美注解。因表现突出,黎明曾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荣誉章、青海省“三八红旗手”、青海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心贴心关注困难群众

  2011年,天峻县委将织合玛乡13户困难家庭列为县检察院干警的结对帮扶对象。作为工作具体负责人,黎明始终把牧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帮助牧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扛在肩上。她多次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零距离倾听他们的“呼声、心声、叹息声”,关注他们的“大事、小事、家务事”,力所能及地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帮助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开展好各项慰问活动。每逢节假日她都会去扶贫点,深入到群众当中嘘寒问暖,用心用情帮助贫困户,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2年寒冬,为解决4户贫困牧民油料费补贴,黎明不畏冰雪地协调奔走。2017年,在走访调研中,黎明了解到有一户贫困户家中只有一位孤寡老人,无人照顾且身体有残疾,汇总情况后,她当场列了一份物品清单,第二次下乡开展扶贫工作的时候,自费为老人准备了日常所需的生活物资。

  工作之余,她还主动承担照顾84岁的世巴老人生活起居和日常生活保障的任务,帮助老人通电、看病、添置衣服、购买生活用品。每到藏历新年,带老两口洗澡、理发,购置年货,这一照顾就是16年。她用最淳朴的行动诠释了人间的真情。黎明常说,作为一名草原儿女,眼看着牧区群众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我打心眼儿里替他们感到高兴,看到生活困难的老人,我在感到难过之余会竭尽所能地去帮助他们。

  倾力关注因案致贫家庭

  在检察机关填录“一案三卡”中,黎明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案发前被害人父母为环卫工人,家庭全靠微薄的工资和政府发放的低保金维持,案发后被害人心理受到重创,精神变得恍惚,需要父母时刻陪伴,且因加害人无经济收入,无法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为此,黎明建议办案部门对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审查,持续跟进该案的救助情况,在她和院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4万元。

  律法无情,人间有爱。身为检察官,黎明恪尽职守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为党员,她心系弱势群体,用爱心将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群众身边。(责任编辑:黄舒雅 管齐忠)

来源:青海省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