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三严三实”修为政之德
发表时间:2014-03-1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1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在代表委员中产生了广泛而热烈的反响。

  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为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树立和弘扬好的作风指明了方向。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才能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习总书记对领导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从党性修养、道德情操、为政之要、为人准则等等方面,作出了深刻而简明的阐述。各级领导干部安身立命、从政为官,须臾不可忘记“严”和“实”。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员干部必须当先锋、作表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为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让为民务实清廉落到实处,为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在教育实践活动伊始,习总书记就指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此后,总书记就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作风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三严三实”,是习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又一重要思想,是对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永不忘本的明确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兼具,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自觉实践。

  “三严三实”互为关联,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严以修身是根本,只有从价值观与信念上打造了“金刚不坏之身”,任凭“四风”及其各种变种滋扰,才能做到“我自岿然不动”。严以用权是核心,只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就不会背离用权的初衷,弄权谋私。严以律己是规范,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就不会搞特殊化,更不会放松、放纵。如果心无敬畏、手无戒尺,必然是目无群众、目无法纪,最终踏上不归路,为干部群众所唾弃。

  有了“三严”,“三实”就有了基础和动力。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老实做人、做老实人,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领导干部“官德”的外在表现,也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情操的高低,体现在是否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在谋事、创业、做人上,领导干部坚持做“实”,既是一种高尚的人生态度,更是一种严谨的道德实践。

  以“三实”祛虚浮,是作风建设上的对症下药。例如,有的干部谋事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甚至弄虚作假,遑论打基础利长远;有的干部创业精神退化,碰到困难拖着来、遇到矛盾绕道走,缺乏责任担当,把领导岗位当作了文件收发室;有的干部当“两面人”,台上一套背后一套,直到东窗事发,干部群众大跌眼镜。因此,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必须严格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努力践行“三实”,坚决戒除“不实”。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思想,从思想深处、从为政之德、从履职行权、从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对照检查、提升自己,涤荡歪风邪气,树立昂扬正气。各级党组织要理直气壮地褒奖和重用那些扎实践行“三严三实”的好干部,推动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新媒体专电)

责任编辑:邓植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