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省86个县(市区)中有58个被认定为国家级贫困县。截至2013年底,贫困县1648.75万农村人口中,有692.2万仍为贫困人口。 自2006年起,甘肃省连续8年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并将低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初步形成了以低保制度为核心,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主要内容,临时救助为补充,就业促进、养老保险、扶贫开发等相关制度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过程中,一些基层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中不公平、不公正、平均发放保障资金等问题反映较为突出。对此,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连续两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将低保公正性问题作为一件大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组织整改。省长刘伟平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全省廉政工作会议上也多次提出要求,要把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作为审计的重点。 从今年3月开始,甘肃省民政厅组成专项督察组,深入甘南、陇南、天水、定西等市州,与基层民政干部和群众代表交流座谈,征求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各地切实加大整改力度。 6月下旬至9月底,甘肃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城乡低保“保重点、促公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地政府反馈,通报存在问题,做到讲成绩客观公正、讲问题不遮不掩、提要求具体明确。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要求各地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重大问题线索,建议市委、市政府组成由民政、财政、纪委、监察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直接介入调查,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不坚持原则、审核审批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曝光,问责纠正。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的,除追回低保金外,给予所得低保金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比对等形式,甘肃省共全面复核低保对象121.5万户,清退家庭收入超标、关系保、人情保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1.9万户,补充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2万户,查处具体问题237起,处理相关责任人92名,追缴低保资金55.98万元。(记者 宋喜群 通讯员 杨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