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实现中国梦的基石
发表时间:2013-06-30   来源:学习时报

  实现中国梦,对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只有与时俱进地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才能凝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健全民众的诉求表达机制,打捞“沉默的声音”,如下路径是主要方面:第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具有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功能,应使之成为各利益主体进行利益表达的主渠道。第二,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等提供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平台,吸收不同社会群体意见。第三,在实践中尽快完善信访制度,使之在公众利益诉求表达上发挥更有效的作用。第四,开拓利益表达新途径,通过传媒、网络等各种渠道掌握舆情动态,关注民生诉求,收集民众心声。

  更加尊重群众意愿

  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尊重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的各种愿望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益,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认真倾听人民群众意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用群众标准评价工作成效。尤其是基层部门,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多一点处置意识、时效意识,多一点为民着想的观念,避免置若罔闻、置之不理、掉以轻心甚至麻木不仁的官僚主义态度;多一些即刻回复、尽快办理,少一些“研究一下”“日后再说”和久拖不决。

  更加关注群众利益

  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的梦,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民众生产生活是中国共产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显著的政治优势。早在1934年,苏维埃政权在瑞金建立不久,毛泽东就郑重指出:“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邓小平也曾鲜明地指出,“一定要努力帮助群众解决一切能够解决的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要耐心恳切地向群众解释清楚”。

  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组在我国28个省份的城乡抽样调查发现,受访者认为我国财富和收入分配、地区和行业间待遇、城乡之间待遇都存在很大不公。根据《半月谈》的报道,2007年有研究者在 11个省市发放 4000余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受访者对社会公平度的认可很低。因而,党和政府应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社会公平程度。

  扩大群众工作覆盖面

  实现中国梦需要群众的共同参与,需要广泛动员和引导群众。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由于单位性质、种类的单一性,党组织的建设是普遍化的,因此在形式上群众工作至少可以普遍开展。现阶段,由于社会生活的变迁,群众工作出现了一些盲点和死角,甚至连“群众”在哪里都成为显著问题。覆盖面的扩大成为增强影响力、增加着力点、增强引领性的前提和基础。

  除了继续认真做好工人、农民、大学生等社会成员的思想工作外,党组织还要有敏锐的目光,善于在社会的复杂变化中尽快将如下几类社会成员纳入群众工作对象的范围,设置教育内容,选择工作方法,多选工作载体,开辟教育渠道。一是社会流动人口。我国以农民工为典型代表的流动人口数量巨大,他们的思想状态、行为取向究竟如何,他们的群众工作如何开展,无论是其工作所在地的党组织,还是其家庭所在地的党组织,都尚未足够重视。做好流动人口的群众工作,应考虑如何将其工作所在地的党组织与其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的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二是社会闲散人员,包括失业待业人员、失学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等,其基本特征是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固定职业和工作场所。对于社会闲散人员,除了要加强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外,关键是要将群众工作与为其创造就业机会、将其纳入体制内轨道、减少他们的社会排斥感结合起来。三是新阶层人员,包括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这些人往往文化水平较高,思想较为多元。如何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是群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