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耀桐:从“官评官”到“民评官”
发表时间:2013-07-22   来源:北京日报

解决“四风”问题,把群众的意见当作“镜子”,怎么做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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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把“群众的意见”当作我们的“镜子”。怎么做到呢?最重要、最具有制约力的措施是,增加群众对官员评判的权重,实现由“官评官”转向“民评官”。官员和民众的关系,究其实质,是一种权力关系,归根到底在于,官员的权力是不是民众赋予的,官员运用权力要不要,以及怎么样受到民众的评价和制约。

  “官评官”使官员在工作中只唯上、不唯下、不唯实,容易助长“四风”,脱离群众

  “官评官”,也包括“官推官”、“官选官”等在内,是一种关于政治权力的评价或任用,采用由身处一定圈子范围内的官员来认定和决定的活动。很长时间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对于干部的考核评价和提拔升迁,主要采取了由本单位或本机关的下级、同级和上级的官员进行议论、推荐的方式。这样的“官评官”做法,虽然包含了一些民主评议的程序,但由于把普通群众拒之门外,取消了民众对官员的评判权、决定权,显然是有缺陷的。

  “官评官”从根本上说,是由少数人来评判和选择少数人,其弊端在于,第一,它使官员只亲近干部,而不亲近民众,可以不走“群众路线”,但必须走“干部路线”,由此助长了官员脱离民众、漠视民众疾苦的不良风气。由于评判权不在民众手中,官员当然不怕在民众面前丢分,就怕在上级、同级和下级面前丢票。第二,它使官员在日常工作中,对上级极尽恭敬从命,对同级一团和气,对下级你好我好。于是乎,大家尽量回避矛盾,不敢批评,一片“赞扬声”,到处是“和谐”,甚至出了问题,也还要包着、护着。第三,它助长了不良倾向,少数官员为了在考核评价中得到“高分”、“高票”,不惜采取种种不正当的手段,找关系、走后门,为了“拉选票”,搞小恩小惠、吃吃喝喝,干扰、破坏了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贯彻执行。总的来说,“官评官”源于官员内部的考核评价,要么导致官员在工作中只唯上、不唯下、不唯实,要么就是碍于面子、容易走样、流于形式,最终使政府脱离民众。

  “官评官”带有严重的封建痕迹。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制度下,统治阶级内部主要依靠“官评官”、“官选官”的方式来自上而下地评价官员、擢升官员。例如,征辟、九品中正制等方法。征辟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辟除是由公府高第或由公卿荐举与察举,可出补朝廷官或外长州郡。九品中正制是由在朝官中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各州、郡的“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举荐。吏部依据中正的报告,按品级授官。这样的“官评官”、“官选官”的方式,尽管也出自于以公心、公正地选拔人才的要求和追求,但却无法保证得到这样的结果,致使统治阶级形成小圈子、任用亲信、抱团结帮,官场生态日渐恶化,最终难以逃脱“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政治周期律”。

  由此可见,群众路线要从根本上得到贯彻实施,必须逐渐改革“官评官”,最终实现“民评官”。“官评官”作为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由于丢掉了民众,只依靠组织人事部门自身通过自上而下地运作,一味地依赖官员,仅仅把他们的看法、意见当作“尺子”,是很难衡量出好官员的。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