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权力”的关键是制度创新
发表时间:2013-07-21   来源:学习时报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戴上紧箍咒”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引起广大民众的强烈共鸣。无论是制度的“笼子”,还是权力的“紧箍咒”,都表明以制度规范和制约权力,用制度“管住权力”是党、政府和民众的共识。

  要以制度管住权力,制度建设至关重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笼子”本身要疏而不漏,坚不可破。制约权力的“紧箍咒”也必须管用奏效。近十年来,党和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在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实施行政问责、严惩消极腐败等一些制度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果。但是从现实来看,制度对权力的制约仍不到位。最近,全国各地都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大吃大喝受到遏制,但有些官员却由明吃变暗吃、由饭店转到会馆,为什么官员们敢如此变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建设上找原因。制度缺乏约束力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诟病,究竟症结何在?

  制度缺乏约束力,最重要的是制度创新不够。用制度管住权力,必须在制度建设上要有新突破。一是在具体制度设置上要有新突破。制度约束力不够,有制度缺乏执行力的问题,但制度本身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一方面,现行的一些制度仍然是原则性强、操作性差,有些制度甚至涉嫌作秀,搞形式主义。另一方面,有些制度的设置由于缺乏政治勇气,以至于成为摆设,根本起不到制约和监督作用。要使制度真正管用,必须在一些具体制度设置上有新的突破。如财产申报制度,作为“阳光法案”,怎样从中国实际出发来制定和实施;罢免和撤换制度怎样才能真正破冰,成为广大群众有效监督的利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怎么才能把公开内容的主动权交给人民群众……制度的设置要讲求管用,讲求实效性,法律制度是否完善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质量,在制度设置上搞形式主义贻害无穷。制度设置不仅需要智慧,更需要政治勇气。二是在“体系”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制度不仅表现为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条例、规定等,更重要的它是一个体系。近几年在制度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构成制度体系的各要素之间的结合尚不紧密,体系运转效能较低。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坚持系统配套原则,在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使各项制度协调统一,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发挥体系运转的整体功能作用。另一方面,就是把建立防范制度同建立惩治制度结合起来,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结合起来,尤其是要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只制定制度而不执行制度,就会损害制度的威严,最终使制度失去约束力。制度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只有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才能管住权力。(作者:王寅哲 单位:中共辽宁省抚顺市委)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