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发表时间:2015-08-14   来源:新华社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一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新华社记者)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是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规定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追根溯源,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小标题)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下来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又把巡视制度正式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从而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正是根据上述规定,2009年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并成立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巡视组。 

  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新的修订后,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党内监督基础性法规,也着手作出相应调整,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这次对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严格遵照党章及党内有关法规精神,做到了衔接顺畅、规范准确。 

  与党章相衔接,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将指导思想修改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小标题)从制度层面上细化党章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 

  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规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就是从制度层面上对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发挥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小标题)回归党章要求,唤醒党章意识 

  新形势下党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最突出的就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从当前形势任务出发,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可以预见,今后的巡视工作将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坚持聚焦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靠全党、治全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领导干部守不住党章党规党纪的底线,就不可能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各类问题,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将形成更大震慑。 

  在新条例指导下的巡视工作,也必将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