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效判决置若罔闻,对申请人爱搭不理,甚至避而远之和法院玩起了捉迷藏……当被执行人曹某夫妇被戴上手铐,见法院动了真格,苦苦哀求法官再给一次机会。近日,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曹某夫妇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10月,申请人侯某与被执行人曹某及高某(系夫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曹某、妻子高某为做生意向好朋友侯某借款60万元。判决生效后,曹某夫妇仍置若罔闻,对侯某爱搭不理,甚至避而远之,侯某万般无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曹某夫妇如实报告财产状况,并偿还侯某连本带息及迟延履行金总计80万元,但曹某夫妇俩与法院玩起了捉迷藏。经查,夫妻二人名下有一处90平方米的房产,曹某70多岁多病的母亲和曹某一家在此居住,只有这一处住房,别无其它财产。
执行人员针对曹某夫妻二人现状,首先查封了此处住房,在进一步查寻曹某夫妇的其它财产时,突然获悉曹某最近要领一笔23万元的动迁补偿款。当执行法官急忙赶到银行时,这笔款已于前日被曹某夫妇领走了。执行人员立刻及时固定证据,调取了被执行人在曹某夫妇在银行取款23万元的所有凭证,并将此案以曹某夫妇涉嫌构成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被执行人曹某还得意洋洋,私下与朋友聚会时,放出口风,我领到钱也不给侯某,叫他起诉我,法院也拿我没办法。但当被执行人曹某夫妇带上冰冷的手铐时,他们才醒悟,司法机关动真格的了,他们已经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庄严的审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曹某夫妇终日唉声叹气,请求法官给他们一次机会,他们愿意积极还钱。最终他们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用一处住房顶了50万元,其余30万元分三期偿还。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根据曹某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判决曹某夫妇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典型意义: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作为一种践踏国家法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严重犯罪性质的行为,应予以坚决打击,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坚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切实缓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权威,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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