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灵坤通过网络与被害人李某相识,谎称自己在香港工作,以为李某办理相关证件到香港与其共同生活为由,骗取李某钱款101 400元。日前,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决被告人吴灵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将在扣押的人民币十万零一千四百元发还给被害人李某。法官同时提示:网络交友应谨慎,对方提出钱财要求时更应小心理智。
2013年11月间,被告人吴灵坤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在百合网上注册,通过网络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在交往过程中吴灵坤谎称其在香港工作,以能为李某办理香港身份证并一同到香港生活为诱饵,骗取了李某的信任。后吴灵坤以办理香港身份证需要交纳委托费、律师费等名义向李某索要钱款,经查,李某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先后在本市石景山区等地向吴灵坤指定的账户中汇款人民币101 400元。2014年3月8日被告人吴灵坤被民警抓获,赃款未起获。
石景山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由助理审判员孟琳、人民陪审员张桂荣、刘淑荣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
2013年11月间,被告人吴灵坤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在百合网上注册并与被害人李某相识,在二人交往过程中,吴灵坤谎称其是香港居民,以能为李某办理香港身份证并一同到香港生活为诱饵,骗取李某的信任。后吴灵坤以办理香港身份证需要交纳委托费、律师费等名义向李某索要钱款。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在本市石景山区等地,被害人李某先后6次向吴灵坤指定的账户中汇款共计人民币101 400元。2014年3月8日,被告人吴灵坤被民警抓获。
在诉讼阶段,被告人吴灵坤的亲属代其退赔赃款人民币101 400元,现扣押在案,被害人李某对被告人吴灵坤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吴灵坤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李某的陈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历史交易明细单,手机短信截图,MSN聊天记录,谅解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及工作说明,扣押物品清单、搜查笔录,被告人吴灵坤的供述等证据在案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灵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吴灵坤自愿认罪,且在亲属的帮助下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灵坤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灵坤的辩护人陈鹏飞关于吴灵坤自愿认罪、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辩护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综上,根据被告人吴灵坤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灵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二、在扣押的人民币十万零一千四百元,发还给被害人李某。
法官提示
网络世界真真假假,加之现代社会年轻人上网普及率非常高,各种网络交友平台成为了犯罪滋生的温床。本案中被告人以骗人钱财为目的,通过注册婚恋网站结识被害人,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认定为诈骗罪。本案提示广大未婚青年,通过网络交友应谨慎,在对方提出钱财要求时应理性。同时,网络交友平台应审慎核实注册用户身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 上一篇:
-
苹果手机能低价买? 警惕网购“陷阱”
已是第一篇
-
苹果手机能低价买? 警惕网购“陷阱”
- 下一篇:
-
“高息”“借款”原为假 骗取钱财方为真
已是最后一篇
-
“高息”“借款”原为假 骗取钱财方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