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悬赏寻车祸目击证人 男子编谎言骗不义财被判刑
陆某家属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为寻找线索,陆某在县电视台发布悬赏广告。胡某用精心编造的有车祸现场细节的谎言取得陆某信任,并提供虚假车牌,获取了酬金。近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6月16日晚间9点多,在G312国道河南省桐柏县洛河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死者家属陆某四处打听无果后,在县电视台发布悬赏广告寻找目击证人。悬赏广告中写明,凡提供线索,帮助破案者,陆某愿意出10000元酬谢。
6月25日上午,一个自称胡某的男子打来电话,电话中胡某提供了事故的一些线索,并告诉陆某,他可以提供肇事车辆车牌号,不过要面谈。次日上午,双方如约见面。由于陆某寻找肇事车辆心切,胡某便凭借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从悬赏广告中得到的零星信息,虚构出了一起车祸现场。胡某绘声绘色的描述,让陆某仿佛身临其境,让他坚信胡某就是车祸的目击证人。于是,在胡某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后,陆某遵守信诺,将悬赏金10000元交给了胡某。之后,胡某一直关机,失去联系,陆某发觉上当,就报了警。最终,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桐柏县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胡某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河南省桐柏县法院 贾吉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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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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