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酒后吹嘘被人砍伤
兄弟之间喝酒吃饭本是一件高兴事,但被害人因为酒后吹嘘炫耀自己,引起被告人不满,不幸被砍伤。近日,西宁市大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鲍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鲍某某与被害人鲍某甲是堂兄弟关系。2015年1月12日20时许,被告人鲍某某与大通县长宁镇鲍家寨东村村民鲍某甲一起喝酒,二人酒醉后,鲍某甲在鲍某某面前吹嘘自己很有钱,被告人鲍某某心生不满,并与鲍某甲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被告人鲍某某用菜刀将鲍某甲身体多处砍伤。经青海省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鲍某甲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案件民事部分,经大通县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鲍某某与被害人鲍某甲达成赔偿协议并已部分履行。
【法官说法】
人际交往中,应都将相互尊重放在第一位,不能自我为中心,不能口无遮拦,在充分考虑到对方的感受。同时,也要相互包容,不能因为一点点生活琐事,就对人心怀不满和怨恨,甚至大大出手。终归是害人害己。违法者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达到开幕犯罪者应受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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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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