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寸进尺的不孝子:卖了母亲的住房
发表时间:2007-11-12   来源:北京法院网

  李老太夫妇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现在都已独立生活,而且日子过得都不错。在这些孩子中,有四个在外面工作,只有章有亮在村里,也是衣食无忧。年逾耄耋之年的李老太夫妇挺高兴,以为可以舒舒服服地养老了。

  可谁知道,倒霉的事却接二连三地光顾他们家。先是李老太的老伴去世,后来是章有亮为翻建房屋和母亲翻了脸。

  章有亮的宅基位置不好,为了翻建房屋,要求和母亲调换。李老太为儿子着想,爽快地同意了。儿子搬进了她的老房,她来到章有亮地势低洼,房子破旧的院子,开始了孤苦伶仃的生活。

  过了一段时间,大儿子见母亲生活辛酸,把李老太接到城里,在大儿子家里享了几天福。很快,又出现了麻烦:章有亮要把李老太现在住的住房,也就是章有亮原来的住房卖了,买主都联系好了。李老太一听,在城里住不下去了,急着回了家。她看房子漏了,院子里也都是水,非常痛心。但这毕竟是她的家,她不能没有个窝呀!

  李老太找到儿子章有亮询问缘由,章有亮说,现在他建了新房子,老人可以到他的新房子去住。他卖了老房子,可以还一部分建房时的亏空。李老太坚决不同意:“要卖,等我死了再说!”此事就这样暂时放下了。

  章有亮看母亲不同意他卖房,非常生气,从此不再给付李老太赡养费,对李老太的生活也不闻不问。过了好几个月,李老太的几个孩子气不过,带着老人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赡养问题和财产权属问题都可以起诉,到法院寻求法律的帮助。2007年8月,李老太起诉到房山法院,要求章有亮对自己尽赡养义务,每月给付赡养费1000元,并且负担五分之一的医疗费。

  在法庭上,李老太声泪俱下:“我含辛茹苦养活了他们几个,到现在,我还要到法院来请求帮助,真是造孽啊!”明知理亏的章有亮坐在被告席上,问他一句,他答一句,没对李老太起诉的事实作过多的申辩。对李老太的诉讼请求,他认为要求过高,不同意负担。

  最后,法院判决章有亮每月给付李老太赡养费300元,并负担李老太医疗费的五分之一。

  宣判后,李老太对败诉的儿子说: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了,房屋产权问题也可以起诉。但我不想逼你逼得太紧,你也得过日子嘛,自己好好想想吧!(白建永)

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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