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哲学基础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工作制胜的看家本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科学思维方法和强大思想武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进程中不断发展与走向成熟的。深入探究其哲学基础,对于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一治国理政思想的深刻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唯物论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与中国建设发展的现实逻辑相统一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是从事具体工作、处理实际问题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想问题和办事情的根本立足点。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掌握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推动工作。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论。 遵循唯物论原理,就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中国当下所面临的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准确把握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特点,使主观世界更好符合客观实际,按照实际决定工作方针,这是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工作方法。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同时国际形势也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变局中”。我国发展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巨大的勇气、定力和智慧。由此,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只有准确把握国内国际发展大势,科学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才能真正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遵循唯物论,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代中国最大的客观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进事业的客观基点,不能脱离这个基点。十八大以来,“求真务实”成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鲜明的执政风格和一贯的工作作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济新常态论、发展定力论、人类命运共同体论等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都真实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的“问题意识”“担当精神”和“价值追求”,都彰显了中央领导集体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都很好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和中国具体实际的现实逻辑的统一。 运用辩证法,坚持社会改革发展的辩证逻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逻辑相统一 唯物辩证法作为“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是全人类的思想财富,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认识与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们的工作中“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并且是在矛盾的推动下不断发展的。这要求我们既要看到矛盾的普遍性,又要看到矛盾的特殊性,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直面矛盾,善于抓主要矛盾。在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抓住了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要矛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进程中,抓住了农村脱贫致富这一主要矛盾;在化解经济领域的突出问题时,抓住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要矛盾;在推进各项工作中,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少数的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系列治国理政思想,可谓是抓住了当前社会发展的“牛鼻子”。 运用辩证法,就是要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国理政需要掌握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这是其对辩证思维方法的自觉,也是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实践进入新阶段、新境界的要求和体现。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他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要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协调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建设;在社会改革方面,他将其作为系统工程,要求把握改革的局部与整体、当前和长远、重点与一般的关系,统筹深化改革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既坚持整体推进,又注重加强不同时期、不同方面改革的协调和衔接,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他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在处理对外关系时,在对待中俄、中美、中欧、中非以及中国与周边国家等不同类型的国家时,采取了灵活多变的外交政策和外交手段……这些,都是灵活运用唯物辩证法,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用矛盾分析法来找出问题的关键和规律,从而为当代中国改革攻坚克难提供科学的方法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运用辩证法的光辉典范,充分体现了社会改革发展的辩证逻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逻辑的统一。 依据唯物史观,坚持人民群众主体的价值逻辑与探索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逻辑相统一 唯物史观深刻地揭示了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哲学的根据”。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国情,注定了中国必然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社会发展规律运动的结果,是中国道路与时代发展潮流相契合的历史结果,是人民选择与创造的必然结果。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基本矛盾并未发生改变。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十分明显。习近平总书记用“没有变”和“新特点”概括新形势下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中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探索科学社会主义道路不仅要科学把握“三大规律”,走好中国自己的道路,还要注意学习借鉴人类发展的成功经验,在与世界良性互动中谋求发展,在顺应时代潮流中推动发展。 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人类文明的发展从来不是纯粹的客观事实或自然现象,而是现象背后的利益关系、价值冲突和价值选择。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的根本优越性在于其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旨归。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根本目的在于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幸福梦;全面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再强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尊重历史发展的连贯性和继承性;一再强调要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等等。这些论述,充分展现了他治国理政思想对“人民主体”“群众观念”等价值内涵的深刻诠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科学地分析了探索科学社会主义及其道路的内在必然性,深刻反映了人民群众主体的价值逻辑与探索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逻辑的统一,闪烁着唯物史观的哲学光辉。(赵中源 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广州大学研究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