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导航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发表时间:2017-01-15   来源:光明日报

  【光明专论·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和阐释、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加以重申的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被提升和定位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同时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深刻理解、坚持和贯彻好这个总基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只有保持好“稳”与“进”的辩证关系,才能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

  “稳”与“进”的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的发展是动与静的统一、新与旧的交替和质与量的转换的观点,奠定了经济工作中稳与进之间关系的认识论基础。

  经济发展本身就是在存量与增量关系的动态变化中实现的。这里所说的存量,既包括经济总量也包括经济结构,表现为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和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要求具有稳定性和均衡性;增量则是在前者“稳定”的基础上,通过“进取”才得以实现。例如,我们讲在质量和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就是这个道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针对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条件下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最准确地表达了这个辩证关系。

  在2014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阐明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内涵,指出稳的重点要放在稳住经济运行上,进的重点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调整结构。在同一讲话中,在他高度概括性地揭示这一关于工作总基调的表述中,体现的是“稳和进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在2015年12月10日的一次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进一步阐释这一工作总基调与整个经济工作的辩证关系,即“战略上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正是由于对经济工作的战略部署与推进经济工作方法论高度统一这一特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成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

  以稳定经济运行为重点的“稳”,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基调和大局,把这个大前提确立下来,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才能守住资源、环境和生态底线,守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底线,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我国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增长的效益和质量不够高。从这些方面着眼和入手,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存量中的问题,就是工作总基调对“稳”的要求。

  “稳”是为了“进”。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正是立足于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中央做出了着眼于整体政策方向与具体政策定位相统一的要求和部署,即分别从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等几个方面,有针对性地予以具体贯彻落实。

  以“稳定”立大格局

  稳中求进的“稳”字,首先是宏观经济政策要稳,旨在稳住宏观经济。作为新常态特点的增长减速,主要不是需求侧冲击造成的,而是特定发展阶段上符合规律的供给侧的增长速度换挡。因此,“稳”的第一个要求就是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不着眼于需求侧进行强刺激,避免形成经济泡沫从而酝酿金融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配合,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中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是适应新常态、树立大格局的政策基点,以确保做到稳定预期、稳定信心,从而防范系统性风险。

  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中的“稳”字,也要求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在提高效益和质量的前提下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是稳定增长速度的内涵。在新常态下,传统的外推式的经济增长速度预测和预期已不再有效,经济增长预期应以新常态下生产要素供给和生产率提高潜力决定的潜在增长率来确定,实际增长速度不突破潜在增长率下限,同时也不寻求超越潜在增长率加上适度扩大总需求政策效应和推进改革效应决定的上限,由此决定增长速度的合理区间。根据笔者的估算,在“十三五”时期,这样一个符合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合理速度区间,应该在6.2%与6.7%之间。

  经济增长速度下行是符合发展规律的现象。随着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的转变,并且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中国不再具有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以人口红利为特点的传统增长动能逐渐式微,以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为标志的新动能的培养也需要假以时日。一方面,我们不应该期待潜在增长率回到过去30余年的接近两位数的水平;另一方面,在新的增长动能尚未充分显现之前,潜在增长率的下降会比较陡峭,从需求侧进行刺激无济于事。因此,以潜在增长率为下限确立的速度预期,就是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稳定、效益和质量不会降低甚至有所提升的中高速增长。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稳”的落脚点。在新常态下,一方面,只要实际增长符合潜在增长率,就可以使经济整体处于充分就业状况,筑起民生底线;另一方面,增长速度下行使得可供分配的蛋糕增量变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会加剧产业结构变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使部分劳动者遭遇结构性和摩擦性就业冲击。

  因此,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落脚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发展的共享性,加大再分配力度,实现脱贫攻坚和社会政策托底,让人民群众从改革、开放和发展中更有获得感,是稳中求进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进取”定新方位

  稳中求进既是经济工作的方法论,也是对预期达到的一种经济运行格局的描述。“稳”是为了求“进”,既“稳”且“进”则是一种格局。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几个显著特点中,速度换挡是对特定现象的描述和解析,也是适应新常态的认识前提,而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达到增长动能的转换,则是引领新常态的预期要求。因此,新常态这个经济发展大逻辑,结合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共同构成了引导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跃升的方法论。在稳定的前提下,把握好度和节奏,采取积极进取的态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转方式、调结构和转动能,才能最终把新常态引领到新方位。

  在改革开放期间的很长时间里,中国经济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发展特征,表现为劳动力充分供给、人力资本较快积累、资本回报率高、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带来资源重新配置效率。改革开放将这些特征转化为产业、产品的比较优势,则带来高速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人口红利得以充分兑现,实际增长速度符合这一时期具有的潜在增长率。随着人口转变和经济发展双双进入新的阶段,特别是在2010年前后劳动年龄人口增长到达峰值、人口抚养比下降触及谷底,中国经济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按照人均GDP衡量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传统增长动能加快消失导致潜在增长率下降。这一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了寻求和挖掘新的增长动能的迫切要求。

  因此,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逻辑和路径,就是在认识和适应新常态的基础上,一方面接受新的潜在增长率,降低增长速度预期,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另一方面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消除要素供给和资源配置中现存的体制性障碍,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的方式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到主要依靠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转变。由此来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就是增长动能的转换,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引导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可以延缓潜在增长率的下行势头,表现为改革红利。按照这个逻辑和路径,稳字当头,进也就在其中了。

  稳中求进实现三个“L”型增长

  从经济增长速度来说,稳中求进就是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启动全要素生产率这个新的增长引擎,达到提高潜在增长率的目的。

  在新常态下,由于中国经济增长减速主要缘于供给侧因素,是潜在增长率下降的结果,减速不意味着存在增长速度缺口,因此也就不应该用强刺激的手段,期冀产生一个“V”字型的速度反弹。而于供给侧施力的结构性改革,则可以消除阻碍生产要素供给和配置的体制性因素,取得潜在增长率下行曲线更加平缓的效果,分别形成短期、中期和长期的“L”型增长轨迹。

  首先,中国经济一反2012年以来经济增速呈逐年下行、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期间呈逐季下行的趋势,2016年每个季度都保持在预期的增长速度区间内,并将实现全年6.7%的增长率。相对于此前的持续减速趋势,这个部分由于改革红利的释放、部分由于总需求的扩大而实现的增长率,可以说形成了一个短期的“L”型企稳变化。国外有分析人士以每个季度增长速度不变为由质疑这个6.7%的增长率,是没有道理的。其一,这个增长速度与笔者估算的潜在增长率是一致的,符合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预期;其二,由于实际增长率与潜在增长率相符,按照定义就不存在增长缺口,因而不会出现周期性失业现象。2016年新增城镇就业的完成情况、劳动力市场的求人倍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等指标,都与增长速度具有一致性。

  其次,如前所述,整个“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增长率保持在6.2%~6.7%是一个合理区间。由于2016年作为“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已经以6.7%这个增长速度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今后四年只需保持平均增长6.5%的速度,就意味着这一五年规划结束时,实际增长效果只要靠近上限水平,便可在2020年之前形成一个中期的、即第二个“L”型增长轨迹。同时,这也是一个可以达到GDP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的增长率。

  最后,通过有利于提高劳动参与率、增加劳动力供给、改善人力资本存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一系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以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使潜在增长率的下行更加平缓,甚至可能出现一段时期的企稳回升。相对于中国经济从中等偏上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跃升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潜在增长率下降态势,这个可以通过改革红利达到的平缓或稳定状态,将形成一个长期的、即第三个“L”型增长轨迹。

  这样,经短期、中期和长期不断叠加而形成的“L”型经济增长,可以集小胜为大胜,确保中国在2020年之后的较短时期内,人均GDP超过12600美元这个世界银行定义的中等收入国家与高收入国家的分界线,并在进入高收入阶段之后保持人均收入持续提高,最终越过“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区。(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蔡 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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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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