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不要模糊了责任边界
发表时间: 2018-05-18来源: 中国教育报

  据媒体报道,在家校共育、家校合作过程中,少数中小学模糊了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责任边界,从批作业到值日保洁、早晚自习值班甚至监考等,让家长直接代替教师的工作,把家长当成随叫随到的“编外教师”。家校共育应该提倡,但让家长代替本该由教师完成的部分工作,违背了家校共育的初衷,值得引起注意。

  家校合作共育体系确实是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部分,但对学校来说,合作的目的是为了汲取家长、社区的智慧和资源,进而促使教育内容和方式更丰富更完善。在合作共育过程中,家长也确实可以走进学校提供课程资源,或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学校服务和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家校共育简单理解成让家长代替本该由教师完成的部分工作。否则,就可能引起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反感,甚至可能会降低对学校教育的评价,对此不可不察。

  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导者,无论是学校管理者还是教师本人,都不能向家长“转让”这个职业责任。无论是家长主动或者被动的越位,都可能造成教师在教育中的缺位。当然,我们不排除有的家长自觉自愿来学校替教师做些工作,但这并不是模糊家校责任边界的借口,更不能成为随意向家长布置任务,把家长当成“编外教师”的理由,二者都要明确自己在家校共育中的准确定位。同时,家长的价值观、教育背景、职业和心态各异,并非所有家长的所有言行都能和学校教育的目的吻合,不是所有家长都适合参与到学校的教育过程中来。

  学校教育需要家长配合,但应该确立清晰的边界,切勿越位。一些中小学教师让家长过多地进入班级代替自己的部分工作,等于压缩了学生相对于家庭的独立成长空间,这是违背教育规律的做法。学校教育是孩子社会化成长的开始,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独立的不可替代的价值。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的不仅是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获得了群体生活的经验和能力,获得了未来融入社会必备的道德和行为训练。家长对学校教育过程的过多介入,不利于孩子的独立成长。更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某些不良风气很可能通过家长直接传到班级中来。比如,有些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提升孩子在班级中的“地位”,或者希望教师对自己的孩子多关注等,这些无疑会对学生的价值观念产生不好的影响。

  家校共育应该继续探索,尤其应该探索如何让家长科学有序地参与学校的教育过程中。2017年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明确了家长参与办学过程的主要渠道,如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设立学校开放日、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以及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等,这些应该是目前家长参与办学过程的基本遵循。(钟焦平)  

责任编辑: 张慧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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