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目前来说,媒体包括公众的目光仍然聚集于陈光标身上,但就证明“慈善清白”一事,仅有陈光标公布捐款证明还不够,接受陈光标捐款的相关机构也应该公布各自接受陈光标捐款的数额、时间、用途等信息。这样才能完整地证明陈光标是清白的。 事实上,陈光标这次所遭遇的质疑,从小处说是对陈光标个人慈善诚信的一次拷问,从大处说则是对现有慈善透明机制的一次质疑。如果中国慈善事业高度透明,根本就没有这场风波。因此,只有慈善事业真正透明,既能避免陈光标继续被质疑,也能避免第二个“陈光标”再遭遇质疑。 在笔者看来,慈善事业的生命力不在于发展了多少慈善组织,募集了多少善款,救济了多少生命,出台了多少制度,关键在于慈善透明度。慈善事业越透明,不仅参与慈善事业的明星、富人、企业家越来越多,而且还能让“小公益”变成“大公益”,最终实现“全民公益”。 然而,《2010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指出,目前在我国,对于捐赠人和社会公众非常关注的慈善款物用途、项目实施效果的信息,慈善组织的披露情况非常不乐观。调查还显示,九成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息公开满意度偏低。可见,陈光标这次遭遇质疑,不是因为“高调”、“首善”惹的祸,而是慈善不透明惹的祸。 英国之所以慈善事业发达,就是因为根据《慈善法》的要求,慈善信息披露不亚于上市公司,公众很容易获得慈善组织的年度账目和财务报告。而且,美国绝大多数州都规定,慈善机构必须向州首席检察官提交年度报告,首席检察官还可以代表公众对触犯公共利益的慈善机构提起公诉。 如果我们的慈善制度信息高度透明,显然,陈光标遭遇质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陈光标想“少捐多报”也没有机会,因为慈善账目都是公开的;而且,陈光标也不敢冒着诚信风险去“少捐多报”。 我以为,陈光标风波不仅折射出慈善信息不透明,而且还折射出我们缺乏权威、独立的第三方调查监督机构。慈善事业不仅需要社会监督,也需要专业化监督。然而,目前似乎只有某些慈善榜编制者在扮演第三方监督的角色——由于权威性不够,难以打通慈善调查的通道,所以很难获得完整、准确的捐赠信息。(冯海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