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地方的“公车”改革近期受到了各方关注。原因是,在这些地方,出现了一种“另类公车”——“公务自行车”。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了100辆“公务自行车”。由于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都在一条路上,周边又有一批省直部门,按照规定,今后,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在3公里内的外出公务活动,原则上都要骑“公车”出行;规定还严格禁止公车私用。 无独有偶。在成都温江区,首批“公务自行车”布点也将于7月初完成,届时将有320辆“公车”投用。据报道,这批“公车”计划覆盖全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在2公里或公交车4站以内外出办公,也须骑 “公车”前往。数据显示,全区80多个部门约两三千名公务人员中,已有来自64个部门的2300多名公务人员提出了办理租车卡的申请。 其实,类似的“公务自行车”也曾出现在山西太原市政府、湖北省直机关等地。每次推出这样的“公车”改革举措,都毫不例外地引发热议。 “公务自行车”为何备受瞩目?众所周知,作为“三公”消费之一的公车消费,因其支出居高不下、改革推进艰难而长期受群众诟病。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推出 “公务自行车”,群众难免要多问一句:“公务自行车”会不会半路“掉链子”?能不能真正起到减少公车消费的作用? 笔者认为,“公务自行车”背后的制度善意是不用质疑的。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人的话来说,“试点‘公务自行车’的主要用意在于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尽量选择绿色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使用公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从这些制度设计者的话语中,我们也许可以这样理解:推行“公务自行车”,更多的是体现一种倡导意义和引导功能。目的在于,倡导更多公务人员转变思想意识,自觉减少公务用车、改变公车私用等不良作风。 一项调查表明,在“自行车王国”丹麦,86%的议员都骑自行车出行。在香港,虽然没有专门的“公务自行车”,但能享受专车待遇的官员也极少。公务人员乘坐公交车出行,十分普遍。值得关注的是,不久前,中央已要求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发布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开展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对于“公务自行车”的出现,公众希望,这只是公车改革的一种有益补充。而公众更希望的是,通过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让“公车”改革走得更远、更稳健和富有实效。(陆一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