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海大火的一名受灾者称,各界捐赠的4480万元善款中4000万元去向不明,仅420万元善款被发放给受灾者。21名受灾者已委托有关律师追问其他善款的去向。上海静安区红十字会称已转交700余万元,上海民政局、上海慈善基金会等接受采访时未提供善款收支明细。(《重庆晨报》9月6日) 2010年11月15日突发的那场大火,使得58位无辜居民为此殒命,71人受伤。事件发生后,无论是国务院还是上海市政府都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也使得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惩处。更让人感动的是上海各界人士的踊跃捐款,捐款额度高达4480多万元。然而,至今落实给受灾者的总数却只有420万元,一些受灾者在艰难度日,无数人的善心被漠视和亵渎。在令人如此寒心的情况下,21名受灾者不得不委托律师追问其他善款的去向。对此,除了上海静安区红十字会称已转交700余万元给静安区慈善基金会外,上海市民政局、静安区民政局、上海慈善基金会等接受善款的相关部门却未提供善款的收支明细。 4480多万元善款只支付了420万元,在火灾发生后的近一年时间里,相关部门的职责何在?尤其让人不解的是,即使是接受公众爱心的相关部门漠视受灾者的疾苦,但作为上海市政府组建的善后领导小组,总不能置受灾者各种必须的救助于不顾吧!退一步说,这一领导小组一定掌握着相关善款接收及支出信息,为何不能早些及时地将相关具体信息公之于众,以告慰那些在事故中亡者的在天之灵,抚慰伤者伤痛的身心,给那些心存爱心、积极捐赠钱物的捐赠者一个交待? 无论是什么样的灾难,凡是汇集着公众或企业爱心的捐赠,每一分钱都必须严格监管,这不仅仅是相关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所在,是相关法规的权威性所赋予,更是对公众爱心的呵护、褒奖和弘扬所必须的义务。但是,有关类似公众善款监管缺失的现状,却在现实生活中一再曝出,所有的一切都让公众的爱心受到严重挫伤。为此,民政部目前表态称,将把公益慈善类组织从社会组织中拿出,由民政部慈善司单独监管,最终改变“先找‘业务主管单位’,再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双头管理局面。但更重要和急切的是,应建立一个由第三方参与监督的科学、完善、严格的慈善管理体制,切实做到“让每一分善款都能及时地送到受助者手中”。同时,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严惩其中的慈善腐败,让每个慈善组织及工作人员都不敢在善款面前“乱伸手”。 善款一日不清,追问一日不止。就目前上海静安大火4千余万元的“善款去向不明”的现实,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积极回应公众的追问,期待其中的暗箱操作者能够受到相关部门的严惩,更期待这一笔笔带着捐赠者“热心”的善款能尽快落实到受灾者手中。(狄书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