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好人帮扶长效机制?
道德危机还是法律缺失? “我能忍受别人诬陷我,但不能承担法律不公正的裁决。”来自金华遭遇“彭宇案”之痛的吴俊东这样说。他认为是法律裁决不公正导致好人难当。 见义勇为是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时捍卫正义的义举。然而轰动一时的彭宇案中,法官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认为垫钱救助跌倒者就是心中有愧。道德和法律,究竟怎样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达成最佳平衡? 法律与道德本应是相辅相成,共同维系这个社会的美好。但有网友认为,目前几个案子结果说明,法官显然受到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影响,因为法官判决中提到的根据是“从常理分析”,而常理分析是基于社会经验。无论司法判决是否存在争议,事后一些过激的言论也值得深思,因为从相当一部分指责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语言评判中,依然无法看到一颗宽容的心。 有专家评价这种心态是道德饥渴的一种强烈表现。在对社会道德缺失表示痛心同时,又都希望从道德丰满的社会中获利。但人们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包括表达道德渴望的言辞,其实在继续恶化社会的道德气氛,而没有多少建设性价值。 一种观点十分典型:“法律是最后的衡量标准,要是这样下去,以后谁敢去做好人?”这种观点背后的指向是,如果社会就是这样,那就不要指望我遵守道德。而这种观点的盛行又加重了道德滑坡的程度。 但法律专家认为,见义勇为“伤不起”不仅仅是道德缺失,而往往是法律的缺位。 |
责任编辑:项丽
分享到:
相关报道
在线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