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市政交通一卡通收20元押金,几亿元押金存在银行,一年的利息恐怕不少,这些利息都干什么用了,应该给交押金的人一个交代。”为此,3月20日,北京市民刘巍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邮寄了一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IC卡成本明细及巨额押金利息去向。(12年3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如今,用过江之鲫乃至恒河沙数,来状比中国使用公交一卡通人数之众的情况,恐怕都不为过。但是谁想过刘巍提出的问题,或者像刘巍那样提出问题,至今只见刘巍一人。就像物以稀为贵那样,刘巍也以“刘巍”稀缺的原因,更显得难能可贵出类拔萃了。 我们且看刘巍之问道理何在。依据交通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已经发放公交一卡通大约4000万张。按照每张一卡通缴纳20元押金计算,押金费用总额,就超过了8亿之巨;再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0%计算,仅沉淀押金的年利息,就高达2800万元。那么,这么多利息是怎么用的?以及IC卡20元成本的构成明细,消费者并不知情。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而法律人士认为,“交通卡公司属于‘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有其‘为市民服务、为交通运营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公益性定位”,因而“对于‘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的用途等信息,不仅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而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应主动公开。这就不难看出“刘巍之问”,不仅合情而且合法,有着坚实的法律规定地支撑。 在我看来,刘巍之问就是公民之问,本来,每一位像刘巍这样的公民,都应该以公民的身份,履行公民的义务,享有公民的权利,包括以上论及的知情权。这是一个公民政治觉悟的外在表现,也是思想素质的真实展示。在建设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今天,这样的公民自觉非常必要。举例来说,我们都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都对腐败行为咬牙切齿,但是,我们又有多少人,自觉肩负起了监督的责任?恰恰是这些来自民间的监督,成了民主政治的强大推力。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郝劲松从04年夏天开始,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不为别的,就是因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这种依法维权的行为,对后来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本人也成了“法治人物”,塑造了“公义之魅”的品格。特别是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的公开信,要求停止春运涨价;而两天后的1月9日,铁道部官员通过《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改变原先的涨价计划。但是次日(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废除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并且今后不再涨价。这个结果,难道不是公民依法维权的原因吗? 因此,多一些公民之问,不仅可以提升公民的个人素质,而且有助于培育健康的执政环境,甚至挤压违法活动的空间。对于垄断行业,也是一个约束,促其决策向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回归;促使政府承担起公众利益“看门人”的责任。一举多得,多多益善啊。(雷钟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