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自身利益的改革,要打破利益固化的制度安排,通过制度创新,规避和防范新的利益固化和分配不均 机关事务建设是政府自身建设的组成部分。当前,官僚特权思想、自给自足思想、“唯书唯上”思想、“官本位”思想、“家长制”思想等陈旧思想,在机关事务领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注重“面子”、看重“人脉”,眼界不宽、自我禁锢,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也是制约和影响改革的思想障碍。 深化机关事务改革,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思维和观念、理论和实践上实现创新。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才能冲破习惯势力的束缚,创造新的理念;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冲破僵化思想的羁绊,打开新的思路;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应对各种新矛盾、新问题,走出新的道路。 这要求我们拓展思想解放的范围和深度,在总结反思中解放思想,在学习借鉴中解放思想,在实践探索中解放思想,冲破旧观念、打破旧思维、解放旧思想,打开新视野、研究新对策、促进新发展。 深化改革的实质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在机关事务领域,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和体制因素的制约,导致部门利益、单位利益、群体利益固化,造成服务保障资源占有和利益分配苦乐不均。深化改革必须突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固定化的藩篱,促进服务保障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均衡分配。 我国30多年的机关事务改革,虽然在解决服务保障资源占有使用不“均衡”的问题方面有所进展,但在长期制度安排的惯性作用下,还没有从体制机制上突破部门利益的羁绊,不均衡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各个地方、部门或单位不断固化,加上市场调节的受阻、部门立法的强化,使不合理的既得利益逐步合法化、不均衡的利益分配不断固定化,从而阻碍机关服务保障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作为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利益固化本身也是改革不到位的表现和产物,只能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调整自身利益的改革,是一场自我革命,不仅要突破当前利益固化的藩篱,实现服务保障资源占有使用公平公正,而且要以此为契机,打破利益固化的制度安排,通过制度创新,规避和防范新的利益固化和分配不均。 调整自身利益,就是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规范,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把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与部门利益、单位利益乃至个人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优化管理体制机制设置,优化服务保障资源配置,在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和实现机关自身利益。 当前,机关事务领域既存在经费物资保障不能满足机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矛盾,又存在花钱大手大脚、追求奢华、铺张浪费的问题;既存在管理技术手段不适应信息化、现代化管理需要的问题,又存在脱离实际、超前过度配置设施设备的问题;既存在服务机制不适应社会化发展需要的问题,又存在盲目引进社会服务力量的倾向;既存在一些管理法规制度难以执行的问题,又存在一些管理法规制度缺失缺位的问题。 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改革体制机制,转变管理职能,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体系。 一是转变机关事务管理职能。明确管理职能,切实解决职能“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问题,“缺位”的职能要“补位”,“错位”的职能要“正位”,“越位”的职能要“退位”,着力扭转部门分割、条块隔离的局面,矫正由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利益导致的权力利益扭曲。 二是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构建权利责任匹配、制度政策统一、保障资源统筹的管理体制,推进管理科学化。 三是健全和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只有着力转变行政管治、经验治理理念,树立法治思维、科学治理观念,发扬自我革新精神,才能建立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需要的机关事务新体制新机制。(张世良) |
- 上一篇:
已是第一篇
- 下一篇:
-
“护遗”远比“申遗”重要
已是最后一篇
-
“护遗”远比“申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