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芦苇萌生把剧本结集出版的想法,他称李碧华卖改编权时说她必须得当编剧,因为小说有一份钱,编剧还有一份钱,但等改完之后,剧本实际上和李碧华没有什么关系。李碧华方面一听就火了,发出严正声明。芦苇说李碧华的书出修订本的时候,不也把他的剧本内容用上了吗,也没打招呼啊。这个回应显得很意气用事,漏洞百出,真打官司,香港人可比西北人严谨多了。 编剧和原著作者,包括导演之间的矛盾,首先是感情上的对立,其次是名利上的对立。金庸说过:“把作品交给别人改编,就像是自己的孩子被别人领养了两天,但是送回来什么样就没有保证了,缺胳膊短腿也有可能,茁壮成长也有可能,只能看运气。”所以很多作家不敢看根据自己小说改编的影视,版权卖了,就算没生这个孩子。即便自己改编剧本,也不是什么舒心事。六六说过,编剧是对写作的罚款,好在他们给的钱够多,能买去一部分不快乐。 合理的稿费,的确可以缓解相当一部分“失去孩子”的失落。刘震云就曾对改编《手机》的稿费公开表示满意。当有人在余华面前批评张艺谋把他的小说改得离谱时,他都开玩笑说,我觉得张艺谋是中国最好的导演,给钱特别痛快。而且,他也是我迄今遇到过的惟一会主动提高授权改编费的导演。 前一段毕飞宇状告编剧陈枰和出版社侵犯《推拿》著作权,毕飞宇认为赔得太少,还要继续上诉。这个官司和《致青春》的侵权案有类似之处,原著辛夷坞方面称,只是授权了原著小说的电影改编权,并没有针对“改编剧本能否出版”进行约定。李樯则明确表示,其得到的授权由赵薇执导的《致青春》电影制片公司出具的,又是一起罗生门。 这些年最生气的是叶兆言,他3万字的小说《马文的战争》,被陈彤改编成30万字的剧本,电视剧火了,自己连个署名都没有,根据剧 本出版的长篇小说,更是只字未提。叶兆言的意思是,合着卖了版权,连基因都转移了?编剧陈彤说,3万字改成30万字什么概念?“我是《马文的战争》一剧的独立编剧……在文学剧本上署上叶兆言的名字不合适”。这就好比大观园里的那道把刘姥姥给镇住了的茄鲞,凤姐说:“把才摘下来的茄子皮去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但加料豪华包装到,它不还得姓茄吗? 芦苇说他想出版《霸王别姬》剧本的初衷是“改编是有技巧的,把改编和原著做专业对比,看什么地方是小说奠定的基础,什么地方是编剧的发挥和创作使剧本成为经典,这些对比是对行业和从业人员有指导性意义的”。这个初衷成立,但愿法律没意见。(黄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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