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闫祥岭)根据农业部日前公布的《关于2013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的通报》,一些地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村级组织负担呈增加趋势。通报披露出的收费项目令人眼花缭乱,表明减负惠农政策在基层切实落实仍需加强责任追究。 根据这份通报,一些领域涉农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是,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成为不少行业和部门眼中的“唐僧肉”,农村教育、卫生、建房甚至用电,都出现乱收费现象。政府部门、社团组织、企业、乡镇政府等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使得村级组织负担增加。 据调查,一些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被巧立名目“炮制”出来:村级组织需支付“统计信息咨询费”“安全生产培训费”“图书管理员培训费”“治安联防赞助费”等“杂费”数百元至数千元;有的地方农户50元的独生子女费必须从计生部门统一办理的储蓄卡中支取,每年储蓄卡年费支出8.94元,占独生子女费的近20%。 动辄巧立名目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伸手要钱,加重了农民负担,让国家惠农政策难以起到实效,不但暴露出基层严重的官僚作风,更反映了相关人员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脱离基层实际,与中央精神和国家规定背道而驰。 国家近年来三令五申,要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减负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落实机制。不仅每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屡有提及,国务院办公厅也多次下发文件,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更是以联合通知的形式,要求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但农业部本次通报显示,不少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功夫不是下在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而是一味在“变通”中花心思,结果不仅让好政策变了味,更降低了农民对这些惠农政策的信任,这种“信任损失”会严重影响农村和谐发展和治理氛围。 破除基层组织、部门对农民“雁过拔毛”的痼疾,需进行整体设计,包括精简机构、提高效率,降低基层财政负担,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从源头遏制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乱伸手要钱的“动力”。尤为关键的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无视国家政策,一而再再而三向农民和农村组织乱要钱的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要依法进行问责,决不能让某些人再拿农民当“唐僧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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