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基本前提。一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各项改革举措在社会治理的多个领域同步展开。从“管理到治理”“从监督到服务”“从插手社会组织到购买公共服务”……中国社会治理正步入“共治与法治”的新境界。 渠道畅通了,“弃访转法”的多了 46岁的王君来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的一名“资深”信访接待员,他告诉记者,自从加大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来,明显感到理性维权的老百姓越来越多。“来访人掌握的法律依据甚至比我还全,手写的材料越来越少,电子版的材料越来越多,带着律师来的也越来越多。”王君来说。 这样的变化,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就慢慢显现出来了。涉法涉诉信访一直是个“老大难”。对于“信访不信法”痼疾,三中全会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013年12月,中央政法委牵头起草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力图通过改革,从制度上推动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水平,保证当事人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解决,同时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形成良好的信访秩序,维护司法权威。 一年来,中央政法委在涉法涉诉改革基础上,出台了一揽子涉法涉诉信访事宜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3个指导性文件。 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开始呈现“弃访转法”势头,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欠钱不还的“老赖”少了,讲诚信的多了 2014年9月,家住河南新乡的徐某到机场买票时被告知,因为上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票拒售。着急出差的徐某一下子傻了眼。 原来,2012年8月徐某因生意需要向杨某某借款160万元,到期后并未归还。法院经审理判令徐某限期归还杨某某借款160万元及利息。逾期后,杨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虽然多次口头表示尽快还钱,但就是不按承诺履行。鉴于徐某毫无履行的诚意,2014年6月,辉县市法院将徐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身份信息输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数据库。 徐某是社会化治理“老赖”的一个缩影。2014年1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刘贵祥介绍,失信人黑名单库建立以来,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已有70多万人。被纳入黑名单后,许多人主动还款,主动履行率达20%。 专家指出,遏制规避执行不良现象,不能让法院一家孤军奋战,而要法院和公安、银行、工商、税务、房产管理等部门密切合作,同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和提供线索,形成打击规避执行的合力。 法律援助多了,吵闹纠纷少了 潘秀英3年前开始在安徽芜湖南陵县开发区一家企业打工。然而,几个月前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务关系,她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还被拖欠了4个月的工资。 在与企业理论无果后,只有初中文化的潘秀英黯然返回老家南陵县工山村,找到了村里不久前设立的司法行政工作室。 村司法协理员详细询问了潘秀英的情况后,帮助她联系镇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潘英秀通过劳动仲裁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企业还补还她多年未缴纳的一万五千余元社保金。 “如果不是村司法工作室帮忙,我根本没有能力让企业支付工资和社保金。”潘秀英不无感慨地说。 不仅在南陵县,一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完善矛盾调解体系,创新矛盾调解机制,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让无数个潘秀英享受到身边的法律服务,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2014年以来,河北临城县司法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在全县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全县220个村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 临城县司法局局长岳志军告诉记者,2014年,全县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调解民间纠纷100多件,化解信访案件30件,协助村民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审查修订合同20多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在构建和谐、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殷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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