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技术走在不法分子前面,才能最大可能地缩短犯罪新方法的“优势期”
网上购物、软件叫车、手机订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获得了极大便利。但事物都是一体两面,开窗通风,难免飞进几只苍蝇。这不,不法分子盯上了互联网,人人喊打的传销,也搭上了移动互联网的便车。
传销从小黑屋搬到了互联网上,摆脱了地域限制,隐蔽性和欺骗性大大增强。魔高了一尺,道就应高出一丈,面对骗术的升级,我们的应对措施也应该升升级才行。
首先,我们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应该升级。不法行为换上了“科技”包装,为的是利用人们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和敬畏感。
上世纪90年代初,伴随计算机热出现的“电脑算命”,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算命是迷信,但移植到电脑上,却被不少人当成了科学,甘愿为之掏腰包。
网络传销也是如此,不能因为传销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就放松警惕,甚至心生向往。网络传销的形式多种多样,用的却还是“入门费、拉人头”的老套路,不管是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还是扯着网络理财的幌子,只要露出了发展下线、虚假宣传等狐狸尾巴,就应该提高警惕,该举报的举报,该查处的查处。
其次,敌人用上了飞机大炮,监管不能还扛着大刀长矛。打击网络传销,监管部门的技术手段也应该升升级。不管是网络检测还是款项追踪,都需要先进的信息技术作为支撑。技术上走在不法分子前面,任他耍什么小伎俩,都能见招拆招,面对新的犯罪手法,也能迅速应对,最大可能地缩短犯罪新方法的“优势期”。
最后,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典守者难辞其责。传销短信侵扰手机,传销广告蔓延网络,呼唤相关运营商在净化网络环境上投入更多。更重要的,还在于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具体到方法和路径上,可以借鉴垃圾短信、电话的处理经验,开发相关监控软件,实现对传销信息的举报监控。说白了,就是用好大数据,发扬好群众战术,完善对传销信息的“发现—投诉—查处”链条。(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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