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顺应“民告官”背后的法治期待
发表时间:2016-04-14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潘强、强勇)今年以来,山东省人民政府因土地拆迁复议问题,相继三次被公民告上法庭,最终均败诉,引发热议。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民告官”式的行政诉讼也越来越多。公民胜诉背后体现出政府必须依法行政的要义。地方政府应从败诉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在土地拆迁等问题上严格依法行政,顺应百姓的法治期待。

  梳理可以发现,山东的3起案件均涉及土地拆迁问题。例如,德州市人民政府在相关部门未完成涉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前提下,直接将涉案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法院最终认定此举违法。不光山东,广东、陕西等地均出现因土地拆迁引发的“民告官”案件。

  当前,我国社会进入发展转型期,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移民搬迁安置等涉及土地拆迁的矛盾多发。作为地方政府,应该坚持依法行政,处理好涉及土地的纠纷,履行好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过程中,“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依然突出。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对土地征用等不按程序、法规办事,引发群众不满;一些基层干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极少数人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暴力“强拆”等恶性事件偶有发生。这些行为不仅给群众利益带来损失,也损害着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需要下大气力解决。

  地方政府败诉是对依法用权的提示与警醒。一方面,政府要通过败诉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法治氛围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是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政府败诉后,该赔偿就赔偿,该道歉就道歉,该承担责任就要勇于承担责任,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领导干部把学法用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政府决策、行政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从而为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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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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