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有民国建筑533栋,占全市三分之一强。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张殿亮说,“调查发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名下民国建筑的维护状况,明显差于机关、部队的维护水平,其中七成建筑因资金匮乏而维修不力——只是见坏修坏,缺少整体性维修和保护。” 玄武区有民国建筑百余栋,其中约50栋“名花无主”,产权无法落实到人,如王耀武旧居落实政策发还后,一直联系不上其后人。近30年来,这些建筑都由区房产经营公司(房管所)代管,并租赁给居民。由于居住权不断转移,现存建筑大多沦为“大杂院”,保护难度相当大。 实施保护就需要对居民先行安置,可安置的钱从哪里来?玄武区房产经营公司经营科长刘宁诉苦:公司300来号人,国家不拨钱,全靠“以租养房”,发工资都难。这些老房子无三天不报修,维修的钱不知超过房租多少倍。公房租金多年不上调,每平方米租金一到两块钱,退休人员再减免30%,“每月交房租三四十元,也就是一包水泥的钱。” 这些老房子要得到根本保护,必须把原产权置换出来,把里面的居民搬出来,彻底大修。可周边商品房每平方米两万元,你是租得起还是买得起?再说,还有大量承租户漫天要价,或者坐等房屋“老去”时国家安置。“我们仅能做到急报急修、延长房屋寿命,谈不上长效和全面保护。”刘宁一脸无奈。 “保、用一体”,创新多元保护才是出路 由于大多数民国建筑目前依然承担实际使用功能,因此,对其保护的总体思路是“活保”而非“死保”,即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保护,将保护与利用有机统一。实践证明,不为老房子的未来着想,一味守株待兔式的“保”,反而保不住。 如何化解产权多元、管理分散的保护难题?杨新华认为,首先要摸清家底,将保护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并公布民国建筑保护名录,建立保护档案,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民国建筑保护专家评审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同时,建立统管统保机制,军地联动,强化依法保护的责任意识。“民国建筑保护的基本支撑是法。目前,法律保护框架基本成形,包括文物保护法、南京市的保护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关键是严格执法,尤其是对那些‘强势单位’。” 如何突破资金紧、置换难的保护瓶颈?周琦认为,要全面创新保护机制,设立专项保护基金,形成保护模式多元化、保护主体多元化、筹融资渠道多元化的新格局。 南京近年也探索了多种保护模式。比如鼓楼区与市国土部门合作,投入4亿多元,对颐和路公馆区12片区32栋民国建筑,采取回购、租赁、产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实行“腾笼换凤”式的“有机改造”,打造“民国风”总部经济基地。目前,已有海内外60家企业集团签订了入驻意向协议。 “相比较而言,慧园里、钟岚里一带的民国建筑群还是大杂院,保护状况不容乐观。”周琦希望这些地方不要都改造成旅游特色街区,而是在产权置换后,搬迁部分居民,恢复其独院独栋的居住功能,不仅保护单体建筑,还要保护历史街区。“不是所有民国建筑区都能打造成‘1912’或‘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引入市场机制开发,不等于到处建‘风情街’,满耳叫卖吆喝声。保护要留白,给人创造面对民国历史沉思、感悟的空间。不能用商业绑架民国建筑的保护,或借机行房产开发之实。” 10月中旬,南京市出台《关于坚持文化为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计划用3到5年时间,保护、修缮和整治9大历史文化街区和22片历史风貌区,其中包括100栋民国建筑。对此,赵辰认为,这是打造人文南京的民心之举。他提醒,对于面广量大的民国建筑,政府“保不起”也“保不过来”,必须发动社会民间组织和个人广泛参与,使保护成为社会大众的自发要求和改善居住环境的有效途径。 南京工业大学历史建筑研究所汪永平教授特别强调保护的“原貌性”和“整体性”,反对“洗洗脸”、“整整容”、外立面“出出新”的保护。“这是形式主义的保护,也是对民国建筑尊严的亵渎。”他说。(记者 林培 配图记者 余萍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