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文物系统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主题,精心谋划,扎实工作,以令人欣喜的业绩和丰富多彩的活动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圆满完成 经过全国近5万名普查人员历时5年的艰辛工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5年来,普查人员共调查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70多万处。一大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在普查中得到充分重视。水下文化遗产首次被列入普查范围,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第一次被应用于普查之中。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仅进一步廓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而且培养和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广泛地宣传普及了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知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全国文物系统干部职工的大发动、大协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宣传、大实践,其重大的价值和意义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显现。”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圆满完成的同时,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长城资源调查、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均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成效显著 《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专项规划、地方规划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主题主线,凝练了目标任务、重大工程、政策措施,将对促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产生重要指导作用。 围绕文物法制建设和文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国家文物局积极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深入20多个省市和200多个博物馆单位开展调研,形成了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免费开放条件下全面提升博物馆整体水平、《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等专题报告,提出了相关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明确批示。同时,《博物馆条例》立法进程不断推进,《大运河遗产保护条例》、《文物认定评估管理条例》正在积极研究起草中。 文物安全防范不断加强。2011年,国家文物局加强了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遗址类博物馆内开展经营性活动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出台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安部开展了“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依托陕西省公安厅建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打击文物犯罪不断向纵深发展;联合国家海洋局部署我国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联合公安、海洋、气象等部门,开展了“全国博物馆安全专项检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安全专项检查”“打击海域水下文化遗产盗掘专项调研”。文物安全监管与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和防范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年轮训全国文物执法与安全监管人员近2000人次,督办各类案件60起,挂牌督办重大文物犯罪案件21起,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严肃查处了一批文物安全责任事故。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扎实推进 2011年,一批文物保护重大工程成效明显。西藏重点文物、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涉台文物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四川、青海、云南等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扎实推进。都江堰古建筑群、藏羌碉楼等237项汶川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程顺利竣工。首钢工业遗产、蜀道文化线路等新型文化遗产保护调研,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检查评估工作成效明显。宜兴、嘉兴、中山、蓬莱、太原等城市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协调管理机制不断创新,与国家海洋局、中石油等部门间的合作日益加强。南水北调、三峡工程等国家大型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中俄合作开展了旅顺俄罗斯沉船调查。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武汉基地、福建基地挂牌成立,“南海I号”沉船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引人注目。水下考古调查全面启动。郑州商城、隋唐洛阳城、汉长安城等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持续开展。局省共建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工作会议、大遗址保护荆州论坛成功召开,文化遗产与人、城市、自然的和谐日益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和目标。 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成果丰硕。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工程全面展开,嘉峪关文物保护工程正式启动,大足石刻千手观音像抢救保护修复、高句丽壁画墓保护等重点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杭州西湖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41处世界遗产;元上都遗址、哈尼梯田、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工作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博物馆事业 蓬勃发展 目前,全国博物馆总数达到3415座,年增博物馆395座。免费开放博物馆总数达到1804座,年接待观众5.2亿人次,大中小学生及农民工、城镇低收入群体参观博物馆人数明显上升。中国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完成并免费向公众开放。安徽省博物馆等综合性博物馆、中国消防博物馆等行业性博物馆建成开放。安吉生态博物馆、福州三坊七巷社区博物馆等新形态博物馆建设方兴未艾。博物馆展陈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涌现出一批深得公众喜爱的精品佳作。 2011年,社会文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严格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制度,召开文物拍卖工作座谈会,引导支持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强化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修改完善文物进出境审核信息系统,筹备“文物进出境管理60周年成果展”。积极推进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调查及追索,成功促成美国返还走私中国文物14件。完成了芮伯壶等一批珍贵文物的征集。针对拍卖市场上出现的文物“拍假”“假拍”现象以及收藏品鉴定问题,国家文物局主动会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对古玩旧货市场展开调研,提出规范整顿和促进发展方案。 文物对外交流与宣传 成绩斐然 2011年6月16日,中国和蒙古国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的协定》,中墨、中柬达成签署意向。中国还与罗马尼亚签署《关于开展文化遗产领域交流合作的共同声明》,并成功与秘鲁共和国文化部、苏格兰政府签署了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及项目合作方面的谅解备忘录或联合声明。文物追索、文物保护援外工程稳步推进,文物对外展览密切配合国家外交工作,成为中外“文化年”“交流年”等双边活动亮点。内地与港、澳、台文化交流成效显著,第三届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在台湾成功举办,“山水合璧——黄公望与富春山居图特展”引起岛内民众热烈反响,观众逾70万人次。与香港、澳门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签署关于深化文化遗产领域交流与合作协议书或谅解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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