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9家窗口服务单位公布群众路线教育措施
发表时间:2013-09-13   来源:甘肃日报

    一是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生活保障水平。根据物价上涨情况,为更好地改变农村五保对象生活现状,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将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2000元增加到2510元,比过去增长了510元。

  二是扩大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为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经报请甘肃省政府同意,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由58个贫困县扩大到甘肃省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病种由7种增加到26种。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按照《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试行办法》,从农村低保结余资金中调剂8187万元为临时救助资金(以后每年从省上配套资金中列支1亿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启动甘肃省上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以上的灾害或其他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四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针对群众反映个别地区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问题,经报请甘肃省政府同意,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甘肃省开展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在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公平公正。

  一、主动开展技能鉴定上门服务。针对甘肃省外出务工人员技能鉴定不方便,岗位优势不明显,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协调广东、上海、天津、江苏、内蒙古、新疆等6个省劳务输转集中省区市,建立首批跨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协作机制,对每个劳务输出重点省市,依托外省区当地人社部门的培训鉴定资源,分批次、分工种,集中组织开展甘肃籍务工人员培训、鉴定、发证一条龙服务,着力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培训、鉴定难题;对省内务工人员输入比较集中的兰州、嘉峪关、金昌、酒泉和庆阳等地,按照分级分片负责的原则,委托当地人社部门,主动走进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培训鉴定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将技能培训、鉴定和发证工作延伸到省内外各重点区域、基地和行业,做到上门服务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全部拿到职业资格证书;2014至2020年,劳务收入年增幅高于城乡居民收入3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年均增长率达到20%。

  二、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针对就业创业难问题,把坚持促进就业创业,作为从源头上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重要突破口,扶持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就业和创业政策研究、公共服务、市场配置分层分类指导服务体系,理顺职能,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力争在今年底完成大就业体系整合方案,2014年开始按新的体系实施运行。

  三、开展创业就业能力示范性培训。针对农村务工人员培训难、难培训问题,选择12个贫困县(区),以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和创业带头人为重点对象,围绕当地产业优势和务工需求,以职业技能、农业实用技术和创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省级示范性培训。通过省级示范项目总结积累经验,力争年内每个贫困县分别组织举办5期同规模的培训班。组织实施赴新疆季节性务工培训和春节前后农闲时间的短期集中培训。实施“两后生”学历教育和劳务品牌培训等民生实事项目。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年内实现58个贫困县技能培训全覆盖,力争三年内把甘肃省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整体轮训一遍。

  四、实施贫困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扶持工程。针对贫困地区培训资源紧缺,培训基础设施条件差的问题,加大贫困地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在甘肃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建设1至2个国家级、3至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撑和带动当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五、整合全省各类培训资源。针对各有关部门培训职能交叉重叠、培训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拟以县为责任主体,对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农业专项技术培训、“雨露计划”、企业岗位技能培训、城乡“两后生”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等培训资源进行有机整合,统一纳入职业培训工作体系,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资源使用效益。力争5年内,每年开展各类劳动力技能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双联行动帮扶的67万贫困户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劳动力全部得到免费技能培训;劳务输转人员引导性培训、新增劳动力就业前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享受到一次免费技能提升培训;转移就业收入年增幅达到17%以上;到2015年,甘肃省技能人才总数达到13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3万人。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