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造为民便民服务平台。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缺乏的问题,依托“12331”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由省内知名药学专家每天8小时值守,回答公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问题;依托社区、药店、学校、乡镇等场所,在甘肃省建设400个“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方面的服务。 二、加大食药品安全监管力度。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出台了《甘肃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黑名单”制度》《甘肃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甘肃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三项制度,对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监管部门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对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查证属实的,分别予以举报人500元至1万元的奖励;对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一、规范收费和罚款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从严规范计量检测检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纤维检验、组织机构代码办证收费行为,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抽样、检验、收费行为,纠正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收费无序、无度、随意等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收到罚款押金、口头随意告知罚款数额等问题;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行为,加强审查队伍管理,严禁评审工作中索取好处和“吃拿卡要”;严禁挂靠协(学)会借助行政职能强行摊派和收费;对针对企业和社会的各类收费培训班实行备案制度,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挂靠协(学)会,事先提出培训班的人数、内容、时间、收费标准等计划,经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审查后方可组织。 二、畅通企业和群众监督渠道,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通过公示栏、媒体、网站等多个渠道,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收费法律依据、执行标准,公布监督投诉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