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表时间:2013-08-30   来源:湖南日报

  服务群众平安 着力破除“四风”

  谈敬纯

  平安是群众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努力以作风建设新面貌、工作追求新动力,切实服务群众的平安之需,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作出新的贡献。

  化群众“心头之痛”。每一个在押罪犯、戒毒人员,都是亲人和朋友的“心头之痛”,将他们改造好、矫治好,化腐朽为神奇,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牢固树立监管安全首位意识,从严落实监管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监所安全水平。进一步坚持“首要标准”,坚持教育改造的中心地位,杜绝形式主义,因人施策、攻心治本,不断强化教育改造实效,真正促使服刑人员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大力推进“大戒毒大矫治”体系建设,深化医疗脱毒、心理疗毒、习艺去毒、文化除毒,科学帮助吸毒者戒断毒瘾、重燃生活希望。积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摸准脉搏、对症下药,防止“矫枉过正”,实现惩罚性和恢复性的双重价值。注重从落实低保、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制度保障上破题,加快构建社会帮扶体系,促进安帮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减少社会乱源。

  解群众“心中之忧”。矛盾纠纷直接关系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如果不解决,就始终是他们的“心中之忧”。人民调解是一种解旧怨、向前看的制度设计,具有完全免费、方便快捷、法理情综合运用的优势,已成为我省群众解决纠纷之道的“首选”。“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我们要以群众的“忧”为工作第一信号,要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开展人民调解,要设身处地为双方着想,真心实意帮群众调纠纷、解疙瘩。坚持明法析理,分清是非,促进当事人心服口服、握手言和,最大限度地把纠纷解决在内部、萌芽和基层。特别要围绕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资关系、边界纠纷、信访积案等重点领域,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深化“三调联动”,推进调解攻坚,着力化解复杂疑难纠纷,努力解决群众诉求,实现案结事了。

  顺群众“心底之盼”。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越来越强烈,有时为追求一份公平正义比争得几份物质利益还要执着。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是服务诉讼的专业力量、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建立执业状况评价体系和标准,强化执业责任追究,促进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尽责执业,认真办好每一个律师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大力加强典型案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事找法、办事依法、解难用法。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为人民群众帮困维权的民生品牌。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切实帮助有理无钱的老百姓解决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要让困难群众共享法律的正义阳光。(作者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