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将引领一波现象级的创业潮,这种预判是和我们现在社会营造的创业氛围有关,似乎每个地方都在谈论着互联网创业的可行和无限可能。其实,互联网的优点以及其潜在的巨大价值,我们早就清楚,毕竟互联网在中国发展也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可问题是,互联网创业真的就那么香吗?在人们都一股脑地要投身到互联网创客大军中去时,我们是否该多些考虑,多些危机意识?
“互联网+搜索”,诞生了百度;“互联网+交易手段”,诞生了支付宝;“互联网+商场”,诞生了淘宝;“互联网+视频”,于是你习惯了在土豆、优酷、乐视上观看节目;“互联网+社交”,我们的生活里出现了微信、微博、QQ、这些老朋友;“互联网+阅读”,网络小说畅行市场,新闻客户端成为信息宠儿。“互联网+”的成功典范太多,让人感觉商机无限,这也是“互联网+”思维能够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迅速成为青年创客追捧的秘诀。
可我却不得不泼一盆冷水,虽然成功的经验具备借鉴性,但是在不同的环境下,经验有的时候反而会成为累赘。能够看到的辉煌会让人迷乱,看不到的辛酸常被人忽视,满怀一腔激情的青年很多时候是不会允许别人去质疑自己成功的可能性,要说这种性格,优点大概就是创业激情高昂敢闯敢拼,缺点就是有些自我,不能把握许多干扰创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当前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各类创业实践五花八门,数量过多,看起来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春天,百花齐开,大众创业,但问题就在于创新不够,热潮动力不足,时久必疲。我们所能参考的创业项目,从承载各类服务功能和为满足特定人群需求的APP,或者是针对各类行业特点提供服务的商业网站,亦或是游戏、第三方服务,其实都不过是那些互联网的先行者玩剩下的,也是他们把中国本没有的互联网市场慢慢挖掘开拓,创造了如今的繁荣景象。而我们,在“互联网+”到底加什么这个问题上,所能选择的对象基本上是建立在已有的成熟市场,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在创业初始的创新缺乏独立性。
“互联网+”是个新概念,向前辈们取经自然是没错的,但并不是一对一的完全模仿和复制,诚然在市场竞争不激烈的前提下,模仿与复制也是能够得到适当利益回报的。可问题是,“互联网+”的提出自然是建立在“+互联网”的后劲不足上,为了继续发挥互联网的经济活力,我们应该多多思考加什么。
互联网是一个平台,尤其是在中国这个网民人数近7亿的国家,互联网市场相当于一架汽车拥有的高配,但是决定这个汽车更高价值的层面是其品牌,以及来源于品牌的附加价值。做互联网产业,更要树立品牌意识,无论“互联网+”后面是什么,我认为,都要率先强调突出品牌的社会价值,而不仅仅是商业价值。若是用社会价值为先的考量,那么我们或许就能想象到并且开发出新行业,创造新契机,带来新方向。
创业不应该是看重商业价值吗?这也没错,但我们不仅要创业,更要创新,继承前辈的创业经历固然是一条路,但是走自己的新路做某一领域的先行者也未必不可,对社会的价值和后来的创客们帮助更大。我们首先要清楚,具备社会价值的产业一定能够越长越强的,因为其基础便是主要受众,有着固定受众市场的互联网产业,自然也是具备商业价值的。所以我们无需担心把社会价值放到商业价值之前,会影响到创业的成功性。因为一个成功的互联网创业项目一定是满足了我们的某些特定需求,而这恰恰也正是其社会价值性的体现,只是其具备的社会价值广泛与否还需具体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