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告别
张大志

《长亭送别》 费以耕 1868年作

    当代社会,随着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的发展,人类的生命历程不断延长,“人生七十古来稀”早已不是现代社会的景观。然而,即使医疗技术再发达,即使人类再恋生厌死,即使身份再尊贵,始终无法摆脱这样一个失望的结局:面对死亡。对于每个人来说,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是弥足珍贵的,不到万不得已,谁也没有勇气与理由结束自己的生命。对处于生命上升期的人来说,死亡更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根本不在生命规划的日程表之中。然而,死亡又是那样令人始料未及,潜伏在人的每个生命阶段。面对生死,任何人都不能超然世外。

  前几日,79岁的台湾知名作家琼瑶发表一封公开信,她嘱咐儿女,无论自己生什么重病,都不动大手术,不送加护病房,绝不能插胃鼻管,不要什么急救措施,只要没有痛苦地死去就好。“你们无论多么不舍,无论面对怎样的压力,都不能勉强留住我的躯壳,让我变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卧床老人。”这位以言情小说著称的美女作家此言甫一面世,便引发了使世人的热议。有人以为是琼瑶身染重病,在为自己提前立下遗嘱;有人认为琼瑶在颠覆中国人的生命观,有点离经叛道。在我看来,这毋宁是浪漫了一世的琼瑶在晚年做的做靠谱的一件事。她参透了生命的本质,在言情之外深深触及了中国人的传统生死观及孝文化背后的局限。

  人的出生是一件不由自主的事情,任何人不能左右自己的出生。我们来到世上,这是造物主的恩宠,也是一件极偶然的事情。当一个人被抛到红尘俗世中,除了被动接受社会制度的规训与安排之外,能自作主张的事情并不多。即使在有限的生命预期中,谁也不能预期自己生命的句号画在哪里,也不能描绘自己衰老时的模样,我们能做的只有交给自己交付给无情的岁月。在这个意义上说,“人生最无奈的事是既不能选择生,也不能选择死。”生与死,连接着人生的初始与终点,也贯穿着人生的全部过程。

  从整个人生历程来说,生长是较为漫长的,而死亡却是一瞬间的事情。生是偶然的,死亡是必然的。假如说,呱呱坠地的生命无从自我做主;在饱经沧桑之后,理应将生命主权交付给它的主人。生命的开始是人生的善始,生命的终结也应实现善终。“善终既是生命的最高追求,也是生命的基本权利。”对生命的尊重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秋毫无犯,更看重临终时的自我决断,在不可治愈的生命末期让人有尊严地离开。需要指出的是,尊重人的生命自主权,并不是罔顾每个生命的生存与发展,也不是鼓励放弃必要的治疗,而是尊重死亡的规律,让生命自然面对终结。可以说,“尊严死不把挽救生命作为首选,而是将无痛、无惧、无憾地离世作为目标。”

  假如在生如夏花之绚烂之时,我们没有做好死如雪花之飘然的准备,总会有些惊慌失措之感。对此,我们必须在有生之年做好应对死亡的邀约,将自己生命终结的形式与情景提前规划好,做到“我的生命我做主”。在赴生命之约时,我们可以从容不迫地做到“生死两无憾”,实现“生死两相安”。

  遗憾的是,当前我国的生命教育并没有很好的涉及到死亡教育,没有将死亡看作是人生的一个必然过程。在中国传统的生命观看来,流传最广的一句话便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人还活着,只要还能呼吸,未来的事情便有无限的可能,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在这种生命观的指引下,中国人一直将生命的延续与孝道联系在一起,无论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还是不惜一切代价抢救,都是这种观念的体现。在中国人看来,不经过一番抢救的生命是不完整的,不经过几番折腾的孝道是不真诚的。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即使医生宣布没有抢救价值,家属依然不肯放弃,甚至不惜给医生下跪,以此表达自己抢救亲人的决心。事实上,救助的失败并不是医学的失败,而是对生命进程的尊重。这种靠医疗手段勉强维持的生命,即便在生物学上有所延续,也是丧失尊严的。恰如《人民日报》中的评论所言:这种做法,无异于对亲人的“凌迟”。这是对生命的不敬,也是对生命有限性的无知。

  《最好的告别》一书中写道:“在年老和患病的时候,人至少需要两种勇气。第一种是面对人终有一死的事实的勇气;但更令人却步的是第二种勇气,依照我们发现的事实采取行动的勇气。”当生命临近终点时,是躺在病床上任人摆布,还是按照“生前预嘱”静待死亡之神,这不仅是终结生命的不同方式,也是不同生命观在伦理选择与医学技术中的博弈。让生命在不可逆的时光中完美谢幕,让自己与生命达成一个豁达的约定,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智慧。(苏州 张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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