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看到顾长卫的片子《立春》,这部片子很老,也没有什么特效,色调沉闷,女主角被刻意丑化的外表、落魄失败的爱情、超乎周遭世界认知的理念,典型的“艺术家”孤独范儿。女主角王彩玲一直坚持歌唱梦想,遭受重重考验,结局却没有像大多数励志剧一样,走向人生巅峰,而是以“幻想”的方式结束。这部片子让我开始思考梦想存在的意义,也许它不一定必须实现……
王彩玲说:“每年立春,我就会很激动,像是要有什么事发生,可是一年又一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影片用包头话演绎,在贫瘠、荒芜的大背景下,她的歌显得更加遥远而不可企及,没有人理解也没有人愿意欣赏,甚至还会反过来奚落、攻击这些艺术。在王彩玲的生命里出现了三个同样为艺术而活,却无法被世界所理解的人——“画家、歌唱家、舞蹈家”,他们先后都在现实的禁锢中“倒下”了。
故事里有一句点睛台词:“在这个城市里,我们的追求就像六指,对别人来说是个累赘”。有一次下乡演出结束,王彩玲对舞蹈家说:“以后我有了娃娃,一定让他跟你学跳舞。”舞蹈家先是惊喜后又失落地说:“那你就害他哇……”一句话道出了艺术不被环境接纳的无限凄凉。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是一部悲剧色彩的片子,但我觉得,从王彩玲的结局看,我会为她鼓掌为她喝彩,她对歌唱的热爱,造就了她不服输不庸俗的生活态度,造就了她不同于普通妇女的价值观,也就不奇怪她为什么选择了终身不嫁、一人生活。她是追求完美的,没有为了世俗的生活放弃自己的信念,她执着、优雅!
经过时间的洗礼,王彩玲把对“歌唱家”的向往埋藏在心中,不再像以前那样坚硬地去看待问题,不再为艺术孤独而苦恼。她明白:艺术不一定要站在特定的舞台上表演,艺术家在哪里舞台就在哪里!
在最后一幕,她望着自己永远也进不去的人民大会堂,想象自己精彩绝伦的表演,掌声雷动、万众欢呼,脸上露出恬静的微笑,她心中还有梦,那是谁也夺不走的!
梦想之于我们,是前进的方向,是思考的动力,能够在洗尽铅华后,保留一种精神层面的高贵,也是一种照进现实的方式。(成都 李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