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傍名“海底捞” 被诉停止侵权又赔偿
知名餐饮公司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被人冒牌了,马某在其经营的火锅店牌匾、订餐卡等用品上使用“海底捞”商标。海底捞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马某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2011年10月,马某租赁场地开办“伊兰世家海底捞”火锅店,2013年9月办理工商登记。经营期间,马某擅自在其火锅店牌匾、订餐卡等用品上使用“海底捞”商标。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马某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本案一审由甘肃平凉中院审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经合议庭就案讲法,辨法析理,马某意识到其行为侵犯了海底捞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海底捞的商誉造成了影响,当庭表示同意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款2万元,海底捞餐饮公司亦表示谅解,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本案虽以当事人和解撤诉结案,但案件审理结果对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餐饮行业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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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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