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安全检查 还有何意义?
发表时间:2011-11-18   来源:中国文明网

  张天鸿

  11月16日上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教育部高度重视,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是立即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 11月16日 教育部网站)

  校车违反规定,造成严重的学生伤亡事故,让人非常痛心疾首,在此,我们对那些遇难者扼腕痛惜。这一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是校车的安全隐患问题,还是一个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教育部高度重视,然而,这儿的高度重视显然已经毫无意义了,迟来的安全检查,也毫无意义了!

  安全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存在的问题,为什么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能引起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在高度重视之后,又是吸取经验教训,又是作出深刻检讨,然而,过不了几天又会有“悲剧上演”,从而出现这样的循环模式“事故-检查-事故-再检查”,就这样周而复始。在此,笔者认为,事在人为,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监管、执行的问题,那么这样的通知,只是一张白纸,毫无意义。

  对于这样一个通知,校车驾驶员是不会带通知行车的,关键是要有标准、要有规范、要有制度、要有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有了制度还要靠人监督检查,学校要从源头上重视负责起来,学校要在校车上设安全检查员,校方要有跟踪制度,要保证每个学生安全回家到校。如果不从根本上规范校车的准入、管理、使用、监督等行为,事故仍将频繁发生,仅靠发一个通知,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

  作为教育安全监督部门,应该起到“监督”的作用,让监督有实质性的效果,不能一天只知道“瞎嚷嚷”,今天检查这儿,明天检查那儿,在检查的过程中,只是“走马观花” 或“走过场”,领导“工作表现”是出来了,而工作业绩却是安全隐患,处处可见。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不应只限于口头喊喊,只有拿出实际行动,才能杜绝此类交通事故再次发生。

  此外,作为教育安全监督部门,在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方面,也可能被学校给“忽悠”了,现在一些学校,在领导每次要来检查的时候,消息总是那么的灵通,在检查部门还没来之前,就已经把表面工作,做得漂漂亮亮,领导一走,也就风平浪静了。就采取这种手段,以此来逃过检查部门的检查,检查过后,又是安全隐患随处可见,这种行为,在现在学校看来普遍存在,这也是安全检查部门头疼的问题。

  笔者认为,安全检查不能是一个口号,关键是要落实常规管理,如何使其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只有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邵紫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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